
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陈和秋) 近日,最高法发布2020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案例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据悉,固体废物具有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和危害程度深等特点,是大气、水、土壤的重要污染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1995年制定实施以来,历经5次修改,特别是在2020年,进行了全面修订,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据介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案件的审理注重跨行政区划司法协作、全链条打击和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
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党务廉政专员李明义介绍,由于固体废物污染一般都涉及污染物的转移,法院审理要注重跨行政区划之间的司法协作,在信息共享、证据的采集和固定、案件的移送和执行上衔接协调,相互配合。
同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案件涉事者众多,多人环境侵权的特点明显。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三种法律责任,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和责任承担上,注重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大传统诉讼以及环境公益类诉讼之间的衔接,对固体废物的生产者、销售者、非法处置者等相关主体严惩重处,实行全链条打击。
此外,固体废物不仅自身具有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属性,一旦贮存、利用、处置不当,也是造成大气、水、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甚至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本次发布的两个案例中,广东垃圾处理厂非法倾倒生活垃圾案,即导致填埋场所土壤受到严重污染,由此产生1.3亿多元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服务功能损失;广西跨省转移废酸油渣案,引发当地政府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注重落实预防原则,并结合不同环境要素的修复需求,探索创新审判执行方式,通过引入第三方专业治理机构清理整治、代履行等方式,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及时有效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