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出“吃播”的法律红线
近日,海南一美食博主在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吃播“法螺”的美食视频,引发网友争议。5月11日,海南警方通报,琼海警方已对上述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5月13日《潇湘晨报》)
这几年随着自媒体的兴起,各种名目的“吃播”开始走俏,网红们通过“吃播”不仅大快朵颐,同时还吸粉蹭流量,赚得盆满钵满。然而,“吃播”也要讲法治,滥吃将受罚,吃播博主如果无视法律规定,拿各种国家保护动植物“一饱口福”,到时候定会“吃不了兜着走”,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身为吃播博主应该注重自身言行,提升法治素养和道德水平,不要为制造噱头而诱导受众触犯法律。有些所谓的“大胃王”不过是遮人耳目的假把戏,有些吃播博主违背公序良俗,上演了一出出“吃了吐,吐了吃”的连续剧。殊不知,反复折腾自己纯粹是为了赚流量、圈粉丝,已经没有任何道德操守和业界良知。
如果说“口中有德”还只是限于道德层面的话,那么“口中有‘法’”则是绝对必须坚守的红线。所谓“口中有‘法’”就是对法律心存敬畏意识,守好法律边界,对国家明令禁止食用的保护动物绝不轻易地涉足和染指。要知道,“口中有‘法’”既是对吃播艺人的业界规范,更是一种法律的刚性约束,否则无视国家法令大快朵颐,到头来就会吃不了兜着走,受到法律追究。报道中这位美食博主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为“吃播”划出法律红线很有必要。一方面作为吃播艺人要心正身正,心存敬畏,守好法律边界,不做越矩之事,管住自己的口;另一方面,公众要对涉嫌违法人员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和举报,利用吃播平台误导公众,对国家保护动物大开杀戒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投诉。
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面对社会上各种名目的“吃播表演”,必须进行法律过筛,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擅自进行违禁动物吃播表演的,必须祭出法律武器进行有效打击,绝不能让其野蛮生长,破坏业已建立的法律秩序。只有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法律震慑氛围,形成一种对国家保护动物“不能吃”“不敢吃”的局面,不法分子才会心有忌惮,从而不断推动行业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