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法院4.0版改革助推首都高质量发展
以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国已连续第二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排名前十。其中,“执行合同”指标位列全球第五名,“办理破产”指标排名上升10位,北京市两项指标均被列为全国重点领域标杆城市。
这一成果离不开北京法院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持续推进。近年来,北京法院不断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强化破产审判职能,构建政府、法院、管理人的“三元”破产治理体系,并进一步推出4.0版改革举措,打造审判执行领域的“北京标杆”,努力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
100%财产网拍适用率
2019年4月29日,北京弘天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天智达公司”)的两台二手打印机出现在淘宝网破产甩卖平台上。这场网拍吸引了3660次围观,成交时,溢价率达7%。
5个多月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弘天智达公司的破产程序,这起始于2018年的破产清算案终于落下了帷幕。实际上,这也是北京法院适用《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网拍办法》),以管理人名义独立发拍,并且成功拍卖处置破产财产的首例案件。
2018年,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弘天智达公司破产清算案。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接收了二手办公用品、过时存货等少量财产。按照传统拍卖程序,弘天智达公司需要现金支付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而尴尬的是,此时公司缺少现金来付费,也无法判断这部分财产的处置底价,财产变价处置陷入僵局,破产案件进展几乎停滞。
转机出现在2019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确立了债务人财产处置的网络拍卖优先原则,在国内较早推行了破产网拍制度。
根据《破产网拍办法》,破产管理人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处置债务人财产,无需支付额外的拍卖费用,解决了实践中很多破产案件因没有现金而无法通过传统方式委托评估、委托拍卖的问题,同时也降低了财产拍卖成本。据统计,2019年至2020年,北京市法院通过淘宝网拍节约线下拍卖佣金逾1125万元,相当于5%的破产成本。
此外,《破产网拍办法》首次明确了管理人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网络拍卖。此前,破产案件中的债务人财产如需通过网络拍卖的方式处置,一般情况下由破产管理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交申请,由后者以法院的名义进行司法网拍,程序繁琐。而《破产网拍办法》相关规定出台后,在弘天智达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公告期和拍卖期共计仅18天,变价周期大大缩短,案件进程实现有效提速。
《破产网拍办法》施行后,破产网拍制度在北京得到全面推广,全市法院破产财产网拍适用率提升至100%。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双玉表示,接下来,北京法院还将探索运用破产网拍制度实现债务人资产整体出售和持续经营,完善债务人整体营业转让条件和流程,丰富网络拍卖财产处置形式,提升办理破产经济效益。
构建“三元”破产治理体系
实际上,法院推行破产网拍制度仅仅是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推动构建政府、法院、管理人“三元”破产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在政府层面,2020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府院联动、便利企业破产写入立法。
时至今日,北京法院已与13家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推出16项制度25项便利措施,其中包括市税务局为管理人提供税务信息查询一窗通办、优化发票领用、优化税务注销等便利,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银保监局建立管理人账户快速开立机制,明确管理人开户具体路径……
这些联合行动与机制破解了破产查询难、办理难、处置难等瓶颈问题,推动了管理人工作从“碎片式”向“系统化”转变升级。
而在管理人工作层面,北京法院加强履职保障和监督管理双管齐下,推动成立破产管理人协会,加强管理人专业化培训,建立管理人履职信息公开机制,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
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邢立新说,北京法院提供的全面履职保障,让管理人履职向“集约化”方式转变。2019年,北京设立全国首家集约化运行的审判事务中心,集中开展破产审判诉讼服务和部分审判事务工作,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过去,仅管理人刻章和开户这两个事项,就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现在,通过北京市破产审判事务中心提供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保障,管理人可以一次性办理管理人账户开立、管理人印章刻制、投保执业保险等业务。”邢立新说,此外,北京法院提供的线上查询功能,也有效提高了管理人提供破产企业财产信息、诉讼执行案件信息的速度,后者不必再像以前一样,频繁奔波查询账户、车辆、房地产等信息。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北京法院在实践中创新性地引入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以市场化方式加强对管理人的履职保障,有效激发了管理人履职的内生动力。
2018年,北京一中院受理北京佰能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能光电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接收了库存产品、办公电脑、知识产权等资产。不过,由于无资金评估,不能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管理人决定采取现场变卖的方式进行处理,并获得了债权人的支持。
为了避免在财产变卖过程中,因过失行为损害相关主体权益,管理人自愿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为破产管理人,受益人为因破产管理人的执业过失行为遭受侵害的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若管理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相关法律规定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约负责赔偿。
实际上,由于破产案件程序复杂、事项繁琐、审理周期长、风险多发,且破产程序中管理人负有审查债权、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决定债务人内部管理等各项职责,程序的推进对管理人的履职水平和责任承担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了管理人违反勤勉忠实义务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实践中,不乏管理人因未能忠实或勤勉履职而遭到起诉的案件。而破产管理人执业责任保险的应用,不但提高了管理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效能,而且借助市场力量有效分散了管理人的履职风险,最大程度保障了债权人及相关主体利益。
刘双玉表示,在接下来的4.0版改革中,北京法院将加大对破产费用支出和管理人履职的监督,注重维护债务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并探索中小微企业挽救路径,健全配套政策支持,保障挽救制度成功实施。同时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建立破产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破产案件办理信息线上通知的效力,建设破产审判专属信息化平台,持续提升破产审判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诉讼活动“一站式”完成
除了强化破产审判职能,北京法院还在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上下功夫,让当事人诉讼更便捷。
谈起智慧法院建设的网上立案,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伟不禁回想起同事曾接待的一名当事人。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前一天,这名当事人才想起委托律师进行代理。“线下立案只能在诉讼时效届满前一天立案法院下班前完成。”刘建伟说,由于时间紧迫,在法院下班之前,案件立案材料还没准备好。
好在根据《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第十四条,对于登记立案的,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时效)自申请日起发生中断。也就是说,网上立案可将最后期限延长到诉讼时效届满前一天的24时。最后,律师通过网上立案,顺利实现了立案。
“网上立案不仅方便,而且从时间上更好地保证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刘建伟说。
除了立案环节,北京法院将审判环节也搬上了网,其上线的远程庭审系统“北京云法庭”,能够满足800个法庭同时开庭。据统计,2020年,“北京云法庭”开庭超过35.9万次,居全国第一。
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带来了诉讼方式的深层次变革。现在,当事人打开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进入北京移动微法院,一趟不用跑,全程不见面,就可以实现立案、交费、庭审、调解、联系法官、电子阅卷等全部诉讼活动“一站式”完成。
刘双玉表示,4.0版改革将加快推进人工智能、5G等现代科技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司法审判“云模式”,推广运用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完善案件生效自动识别机制,优化执行案款发放机制,并建立市场主体感受度反馈机制,广泛听取、收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推动重点改革举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