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东城区依托“诉调对接工作站”化纠纷解民忧推动民法典实施
编者按
近期,中国法学会积极推动民法典实施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民法典编纂经验,积极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努力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使民法典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民法典全面贯彻实施,本报即日起开设“积极推动民法典实施”专栏,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宣传民法典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民法典成为人民群众的真诚信仰和行为准则。
“东城枫桥”“典”润民心
“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基层工作者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谈起如何在调解中贯彻实施民法典,特别是聊及民法典的亮点及内容,调解员高斌如数家珍,并搭配调解过的案例,使枯燥的法条变得生动、鲜活。
没有刻意地死记硬背,更没有生硬地照本宣科,一条条法律条文转化为更贴近生活的法律故事,扎根在现场群众的心里。
发生在东四司法所的这一幕,是北京市东城区11个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的缩影。工作站的人民调解员、法官、司法助理员通过一件件矛盾纠纷的化解,将民法典1206条内容如春风化雨般浸润进社区群众心里。
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东城区始终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民法典为指引,不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北京市东城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本宇表示,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该充分发挥民法典定分止争的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东城区司法局和法院共同配合,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将法官资源引入人民调解,通过准确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当事人充分阐述民法典基本原理和精神,加大对合同、婚姻、继承、拆迁赔偿等适宜调解的民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实现了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
既“调解”也“释法”
以学促用让民法典入脑入心
东四司法所位于东四四条胡同里,是北京市唯一一家四合院司法所。在小院的门口,一个旋转宣传展示架上放着众多普法宣传材料,供来往的行人取用学习。
小院基本保留了老北京四合院的原始风貌。东城区法院驻东四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设在这里后,小院的人气变得更高了。除了调解纠纷的当事人造访,也有不少街坊邻居愿意到小院里坐坐,顺带就自家拿不准的问题向调解员和法官咨询。
4月20日,在东四司法所的“诉调对接工作站”里,身兼“社区法律顾问”的调解员高斌正在为几位当事人调解继承纠纷。
“民法典中增加了电脑打印的遗嘱形式,但是需要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签字才能生效。你们母亲电脑打印的遗嘱缺少见证人签字,而且还处分了你们父亲的份额,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等额来分配遗产。”高斌用通俗的话语,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民法典继承篇相关法律条款。
高斌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后,提出一个方案,由更需要房产解决现实居住条件的老三继承父母房屋,给其余4个兄弟姐妹房屋价值五分之一的折价补偿。充分协商后,各方当事人最终接受了这个方案。
调解协议达成后,负责东四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的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冯晓光,现场受理司法确认申请,进行司法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则当场出具民事裁定书。并向当事人说明,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法律效力与法院的判决书是同等的。如有一方不履行协议,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冯晓光告知兄妹五人,拿着司法确认裁定书和调解协议书就可以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手续。
“没花一分钱,也没伤感情,只跑一趟就解决了遗产继承问题。”对调解员的调解,兄妹五人纷纷表示满意。
东四司法所所长王永恒介绍,在“诉调对接工作站”调解比诉讼省时间、省精力,还更省钱,社区居民不用跑法院立案,也不用支付诉讼费,在家门口就可以解决自家的矛盾纠纷。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经过社区群众之间口口相传,有些原来怕“打官司”麻烦而放弃权利的人,也开始走进“诉调对接工作站”,来“体验”解决纠纷的便利性。
为数百名改制企业的退休工人讨福利,为胡同邻居煤改电造成房屋漏雨调纠纷,为夜晚广告灯箱亮光扰民解民忧……每年东四街道“诉调对接工作站”办理的调解案件多达300余件。
在“开门”调解过程中,周边的街坊邻居都愿意来,碰到自己感兴趣的法律知识,就留下来多听一会儿,既熟悉了调解的流程,又通过真实的案例学到了法律知识。记者还了解到,东城区司法局也将适时把依据民法典调解的案例结集成册,从而强化民法典的实施效果。
“最为高效的普法莫过于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为群众以案释法,真正做到在群众身边裁判、在群众周围普法、在胡同之中定分止争。将民法典案例教学送到社区,不仅产生了示范效应,还降低了同类案件的诉讼频率。”冯晓光说。
将法律实施前置到纠纷化解“第一线”
事实上,社区群众对于人民调解的认可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据东城区司法局调解工作科科长于志水介绍,“诉前调解对接工作站”的雏形最早发轫于2016年的“棚改之家调解室”。
是时,东城区永定门外街道计划启动“望坛”的棚改工作,体量大、历史遗留问题多、人口密度大、矛盾纠纷尖锐,棚改难度可想而知。
东城区司法局领导班子“未雨绸缪”,“棚改之家调解室”应运而生,组织专业的调解员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以及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分割财产一类的家庭矛盾纠纷。但是,当时的社区群众不仅对调解不认可,对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也持怀疑态度,就连社区调解主任也担心法律风险。
鉴于此种情况,东城区司法局与东城区人民法院召开协调会,针对棚改工作中涉及的调解协议开通司法确认的“绿色通道”,提高办理优先级,确保当事人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拿到法院民事裁定书,让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这对推进棚改工作的进展提供了极大的帮助,截至2017年6月,社区制作调解协议书100余件,司法确认30余件,棚改征收预签约率达到90%以上。”于志水说,这意味着调解也能发挥大作用,可以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那么,怎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便捷、高效和零成本的调解服务?2018年,东城区司法局和东城区法院再次“携手”深度合作,联合建立了“诉前调解对接工作站”,并印发了《关于深化东城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 加强“诉调对接”深度融合试点工作办法》。
2019年3月,东城区司法局、东城区法院联合举办了东城区深化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加强“诉调对接”深度融合试点启动会,正式开启了“法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三联动”的社区人民调解新模式。试点期间,法院转来的委派调解案件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100%。
于是,“诉调对接工作站”从最初的6家试点很快发展到如今的11家,实现了全区“诉调对接”工作全覆盖。
如此一来,东城区通过整合全区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资源,建立起首都核心区“大调解”格局,打造了“东城枫桥”新样板。东城区司法局局长贾红梅介绍,东城区以“诉调对接工作站”为抓手,案件办理多方力量参与,案件流程实现无缝衔接,案件时限做到一次办结。由法院裁判对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硬着陆”转变为多方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软着陆”,积极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
以“诉调对接工作站”为阵地
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之年。
为推动民法典全面贯彻实施,东城区司法局一方面开展了“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等一系列普法宣传工作,为社区群众及时更新法律知识储备;另一方面,组织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员线上民法典实务培训活动,邀请东城区法院法官为2000余名调解员讲解民法典内容,提高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的法律应用能力和水平。
同时,各街道以“诉调对接工作站”为阵地,实施人民调解“强基”工程。除了将法官资源引入人民调解,指导调解员运用民法典开展具体案件调解外,还通过“社区法律顾问”担任兼职社区调解员的机制,充分发挥其熟悉民法典条款优势,指导具体案件调解。东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毅兵介绍,从法院最初派冯晓光一名法官负责诉调对接工作,到现在已经全部“分站到人”,立案庭的10名法官除了完成日常工作外,每人负责一到两个站点的诉调对接工作,并且每月不少于两天到“站点”办公。
在法官冯晓光看来,从原来的百姓“多跑腿”到如今的法官“多跑腿”,不仅更利于为群众办实事,还进一步提升了调解员的专业化水平。“在调解员调解具体案件时,有法官的专业指引,调解员调解起来更有底气。”
除了法官、律师调解员为调解案件把关外,东城区司法局还通过北京市人民调解综合管理系统,由专人负责每天对全区发生的人民调解案件,包括诉调对接案件,及时进行案件监督和指导。特别是在民法典实施后,对矛盾纠纷适用法律涉及民法典条文变更的案件进行严格审核,防止出现适用错误的问题。
“一方面,法院在诉源治理方面成效显著,减轻了案件登记制带来的结案压力;另一方面,调解员在具体案件调解中得到了法官‘一对一’的业务指导,调解的专业性和规范化不断提升。”东城区司法局副局长姜铁良表示,“法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三联动的工作新模式通过“共建”“共治”实现了成果“共享”。
(专题策划:王国升 郭新磊 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