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红色文化资源为老区发展提供精神力量 贵州推动革命文物保护法治化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长征时,红军在贵州活动时间最长、活动范围最广,留下了宝贵精神财富。

  近年来,贵州遵义的一些红色文化遗址因年久失修,存在一定程度的损毁情况。2020年初,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将此作为红色文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省、市、区三级检察院共同参与,通过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现场走访、召集座谈、诉前会议等多种形式,健全办案机制,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切实做好红色文化遗址的管理和维护。

  从大检察官带头办理“1号案件”、三级检察长合力办案,到检察机关善用高科技手段,将无人机巡航取证、大数据收集线索等新兴技术融入其中,开展公益诉讼助力烈士陵园保护、红军战斗遗址管理、红色文化遗址周边环境改善……目前,历经数月抢救性保护修缮,遵义大部分文物点已经修缮完成。


  大检察官带头办理“1号案”

  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刀靶水,位于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南部,是遵义会议胜利召开的阻敌之地,是红军二渡赤水后追歼敌人之地。该地现在仍保留了当年红军三军团的司令部、彭德怀及杨尚昆住居、邓萍住居、李天佑住居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等红军住所,有田脚坝和三道拐等十八处战斗遗址群,是遵义红色文化的代表之一。

  2019年11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遵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遵义市文体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保护遵义市革命遗址、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调研方案》,对全市革命遗址、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现状进行调研。

  随后,遵义市检察机关在播州区实地走访调研,发现刀靶水历史文化街区红色文物缺乏保护,街区上有10余处悬挂“某驻地”的木质结构房屋,如中华苏维埃刀靶水政府儿童团团长徐文尉住居旧址等,这些木质结构建筑急需修缮。

  “案件线索上报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安排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先后三次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发现刀靶水红色遗址保护迫在眉睫。”遵义市检察院检察官刘茗介绍说,去年初,一场以贵州省、市、区三级人民检察院联合督促、支持文物保护部门履行职责的公益诉讼展开。

  2020年5月11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加强与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沟通,督促做好文物保护修复工作的同时,决定将刀靶水历史文化街区文物缺乏保护的情况,作为贵州红色文化资源检察公益诉讼“1号案”进行立案调查。

  “我们组建了以傅信平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团队,抽调了省人民检察院3名员额检察官、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播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全程参与办案。”遵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件开创了贵州省市区三级人民检察院特别是三级检察长共同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的先例,形成了保护红色文化的检察合力。

  作为大检察官,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傅信平多次率办案组检察官在刀靶水阻击战遗址、刀靶水历史文化街区红三军团司令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遗址等地开展调查取证,详细了解红军长征期间刀靶水阻击战、追歼战的时间、地点、战斗情况,涉及的主要历史人物等,以及战斗遗址、红军指战员旧居等产权归属、居住使用、管理保护等情况,收集存在的问题。


  三级检察院合力

  推进红色文物保护修缮工作

  按照贵州省检察院的部署,三级检察机关多次与省、市、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召开圆桌会议,就涉案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磋商。

  “最终,他们达成了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共识,理清了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思路,明确了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时间表、路线图,推进文物保护抢救性修复工作。”刘茗说,为加大工作协调力度,遵义市检察院成立了刀靶水红色文化资源文物保护“1号案”协调保障专班,协助开展此项工作。

  另外,贵州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共计支持350万元拨付播州区进行刀靶水红色文物保护修缮工作。

  遵义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协助推进刀靶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加大与市财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烟草专卖局和遵义市播州区委区政府及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等单位的联系对接,帮助争取将其纳入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规划,协助做好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申报等工作。

  贵州检察机关介入刀靶水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工作后,遵义市播州区按照“抢救第一、保护为主、加强管理、合理利用”工作方针,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刀靶水红色文化街区红色文物保护与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刀靶水红色文化街区红色文物保护与开发实施方案》,由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负责,积极开展刀靶水历史文化街区红色文化资源文物保护工作。

  如今,18处文物点中的红三军团作战部,邓萍、张震、彭雪枫、李天佑、钟赤兵等原住居抢救性保护修缮工作已经完成,个别文物点的修缮工作正在进行,遵义市还将继续开展第二期、第三期工程建设,拟将刀靶水打造成一个红色旅游小镇。

  据了解,在案涉文物保护工作结束后,贵州检察机关将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在刀靶水打造红色教育基地、公益诉讼基地,为努力创建红色文化保护的“贵州样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检察力量,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85周年献礼。


  立法保护贵州“长征文化”

  红军长征这一惊天动地的革命壮举,是中国共产党和红军谱写的壮丽史诗,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的巍峨丰碑。

  日前,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该《条例》将规范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弘扬长征文化,传承长征精神。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提出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在涉及的15个省区市文物遗址中,长征贵州段作为重点建设区,要求于2021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红军长征在贵州足迹遍及9个市(州),60多个县(市、区),在贵州留下长征不可移动文物75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68处,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优势得天独厚。

  《草案》立法起草小组先后赴遵义、毕节、铜仁、黔东南等市(州)和湖南省开展立法调研,多次组织召开论证会,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和吸纳。

  《草案》共7章,包括长征文物调查定级建档、长征文物和文化资源的安全保护、长征史实的征集调查、长征文化展陈、长征文化体验游和研学旅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运营等内容。

  《草案》规定,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新发现的长征文物的价值,依法做好认定、定级和建档的相关工作。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应当突出长征文化主题,体现公园属性,并与历史文化、民族文化、自然生态相协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和传统利用四类主体功能区的特点,以长征主要线路为核心,建设和完善纪念设施,打造与长征文化主题相协调的美丽乡村和景区、景点。

  贵州率先启动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立法,制定相关法规,力图从制度上解决长征文化保护、建设、管理和利用过程中面临的具体问题,这对长征精神、长征文物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