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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专栏
遗失申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市西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张小平,因保管不当不慎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32401111100028,公民身份号码:522221197812014933,现申明作废。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市西法律服务所
遗失申明:贵州驰宇律师事务所的李承尧律师,因个人原因将贵州省司法厅2017年9月1日颁发的律师执业证遗失,执业证号:15201201510210432,执业证书流水号:NO.10842205,现申明作废。
贵州驰宇律师事务所
公告:本院于2021年3月15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吴静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吴静称,薛超于2012年4月从贵阳外出旅游,经云南进入西藏,于当年5月中旬失去联系,失去联系的地点为西藏林芝,贵阳晚报亦于2012年7月18日对薛超失踪及搜救一事进行了报道,最终未发现薛超下落。下落不明人薛超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薛超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薛超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薛超情况,向本院报告。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公告:经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本院于2021年3月12日受理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3月24日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5月1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通信及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国际金融街6号楼21层,邮编:550007;联系人:王元杰律师,联系电话:13885722855,联系人:潘淳洁律师,联系电话:18208543133;邮箱:yingfeilegal@163.com)。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贵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1年5月26日下午两点半在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三楼大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会;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新冠疫情防控期间,请参会人员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特此公告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张恒:原告刘松柏与被告张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30民初151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梁华:本院受理原告陈老天与被告梁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24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三都县惠农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4218号原告邓国芳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谭守芬、贺光清:本院受理原告王向群、杨霞诉被告谭守芬、贺光清,追偿权纠纷一案,即(2021)黔0115民初32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郭钉、杨晓峰、阎蕊: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诉你们及贵阳云岩华孚贸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黔0103民初45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王鹏镔: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1660号原告唐凯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韩德文:本院受理原告宋朝文、杨茂平、秦其智、杨代学与被告韩德文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四案[案号依次分别为(2021)黔2730民初742号、(2021)黔2730民初748号、(2021)黔2730民初749号、(2021)黔2730民初7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四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四案依次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9时30分、10时00分、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高清数字法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汪旭:本院受理了原告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即(2021)黔0112民初315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赵前华:本院受理了原告贵州德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即(2021)黔0112民初316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
王大猛: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3070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罗丽: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3063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肖凯: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3065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卢勇: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3064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袁文琴: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3068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刘宁: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3067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陈大健: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3066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曾蓉:本院受理(2021)黔0103民初3069号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代秀华:本院受理的原告郭永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2民初11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赵太平、杨桥保、向月隆:本院受理原告李喜喜与你方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423民初160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