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法院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

“法治在心中 安全伴成长”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通讯员吴明慧)3月29日下午,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马婧姬走进良乡五中,为该校1400多名学生上了一堂特殊的“法治安全教育”课。此次活动是房山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

  课堂上,马婧姬结合未成年人审判实践列举了6起典型案例,从未成年人民事侵权、刑事犯罪两个方面,生动介绍了房山区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况,从校园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多方面向同学们进行安全防护提示,并对未成年人在学习生活中容易遭受的侵害及处理办法进行了分类讲解和详细分析。

  青少年时期个人的交往十分重要,交往对象的行为特征在彼此接触时会不自觉地影响到对方,不良的交往可能会诱导青少年形成越轨和违法犯罪行为。马婧姬提示同学们应慎重选择交往对象,家长也应对此进行重视和必要的引导。

  中学阶段是青少年自我意识发展、性格形成的关键时期。学生们对丰富而复杂的大千世界充满着求知与探险的欲望。但是探索新奇的同时,有时会不顾后果而出现冒险行为,进而对自己或他人的身心健康和个人成长造成伤害。马婧姬希望通过“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普法课程”的开展,能够帮助中小学生树立牢固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自护意识和自救能力,避免青少年各类违法犯罪问题的发生。

  此外,她还建议青少年在参加集体活动和体育运动时,也要关注身体状况,进行与自己体力相适应的体能活动,运动锻炼量力而行。当发现体育设施、场地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报告老师进行处理。

  此次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学生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实现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