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2021)冀02执恢1008号

  韩入敬:申请执行人张小会与被执行人李建明、韩入敬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21)冀02执恢1008号。因被执行人韩入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冀02执恢1008 号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告知书、交出财物通知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冀02执恢3418号

  熊家益、万垂付:申请执行人唐山坤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熊家益、万垂付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19)冀02执恢3418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2执恢3418号罚款决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该罚款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冀02执恢138号

  滦南县益弘纺纱厂投资人周玉才、周玉才:申请执行人邸桂娟与被执行人滦南县益弘纺纱厂、周玉才、张作安、王敬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执行案号(2019)冀02执恢138号。因滦南县益弘纺纱厂投资人周玉才、周玉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冀02执恢138号、138号之四查封机器设备执行裁定书、138号之三评估、拍卖执行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庆金:本院受理原告郑文奇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焉丽君:本院受理焉锋申请执行你继承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603执869号、(2021)辽0603执86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


  (2020)冀0105民初4510号

  王常权:本院受理原告许二军诉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9点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0)冀0105民初756号

  赵建国、董淑青:本院受理原告许防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9点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0)冀0105民初3883号

  赵力辉:本院受理原告郑润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9点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王元鑫:本院受理原告王思艺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926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陕西省平利县人民法院


  (2021)皖1823民初435号

  彭长海:本院受理原告苏冬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4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蔡连斌:本院受理原告吴大宽诉杨大奖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送达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自公告日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5:00分(节假日顺延)在龙陵县人民法院勐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龙陵县人民法院


  乌力吉巴特尔:本院受理原告赛音敖其拉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421民初4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乌力吉巴特尔:本院受理原告赛音敖其拉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内0421民初428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刘海源、田亚楠、刘维芳: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阿鲁科尔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421民初547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刘国峰、李月粉、刘维芳: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阿鲁科尔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421民初547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法院


  杜春雷:本院已受理边登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靖悦宗、胡爽:本院已受理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李甲、庞艳丽:本院已受理刘桂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李景媛:本院已受理陈德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刘志海、滕桂华:本院已受理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聂建平:本院已受理科尔沁左翼后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王锁成、白梅花:本院已受理刘桂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王子斌:本院已受理李颖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于丹凤:本院已受理王永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张美泽、赵敬、赵鑫:本院已受理王淑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张淑芳、吕殿坡:本院已受理毛文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金宝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