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智库作用 助力“三零”实践

——山西首次“三零”单位创建理论研讨会召开


  本报讯(记者张志强 □李慧慧) 基层强、社会稳、福祉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中共山西省委因应形势发展,顺应群众期盼,突出源头治理、防范化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以下简称“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不断夯实平安山西之基。


  聚力高质量转型发展 强力推动“三零”单位创建

  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是山西省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的决策部署。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目的是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基层单位和社会各界,从群众最急、最盼、最难的问题入手,从损害群众利益、侵犯群众权益、影响群众幸福的问题抓起,以基层小平安集聚全省大平安,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助推全省高质量转型发展。

  2020年4月13日,山西召开全省“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山西省委书记楼阳生主持会议并讲话,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对开展“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作了具体安排。“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以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坚持重心下移,从最基层最小单位抓起,动员最广泛的群众力量,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山西省委制定了“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23条创建标准,并提出了隐患排查整治、信访问题处理、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源头预防等5方面15项工作措施,形成了全省“三零”单位创建的路径图和任务书。

  “三零”单位创建注重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推动“三治融合”,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发挥主管部门指导作用,发挥牵头部门专业作用,发挥职能部门联动作用,发动群众参与,保障群众受益,做到群众评判。同时,把“三零”单位创建与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助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去年以来,全省强势掀起“三零”单位创建热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广度、深度,动员62.82万个主体投入创建工作,推动全省信访总量、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刑事和治安案件分别同比下降26.4%、19.2%、5%和33.6%,全省安全感和满意度达到93.59,再创历史新高,有力夯实了治晋兴晋强晋的社会稳定基石。


  聚力高标准服务 联合开展实践理论研讨

  为了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深度融合,山西省委政法委与省法学会联合举办了“全省首次‘三零’单位创建理论研讨会”。同时,以首次理论研讨会为基点,组织开展系列“三零”单位创建研究工作,为探索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山西模式”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本次研讨会以“三零”单位创建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探索为主题,山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闫喜春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信访局、省法学会有关负责同志,省委党校、省社科院、山西财经大学等院校的专家学者参加研讨。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各市委政法委、各市法学会及基层创建单位代表在分会场参与研讨。

  会上,山西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信访局作为牵头部门,介绍了“三零”单位创建的工作成效;太原市新建南路第二社区和晋中市三道河村围绕发挥基层主体作用,筑牢“三零”单位创建坚实基础介绍了工作经验和有益做法;吕梁、阳泉、临汾市委政法委立足统筹职能,对“三零”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法学专家围绕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对“三零”单位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实际成效、深远影响等进行了深刻解读,并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点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是山西省委夯实社会稳定基石、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理论研究是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中心大局,忠诚履职尽责、服务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法治山西提供智力支持的具体举措。与会人员表示,开展“三零”单位创建理论研讨,必须把握精髓,钻研实质,注意从“三零”单位创建的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系统性和前瞻性五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切实领会创建“三零”单位的深刻内涵和深远意义,提升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以系统思维将“三零”单位创建引向深入,将创建工作与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起来,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高质量转型发展结合起来,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取得更大成果。

  山西省法学会牢记使命任务、发挥职能优势、搭建研究平台,将继续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召开“三零”单位创建系列理论研讨会,扩大研讨范围、充实研讨队伍。同时,团结和带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三零”创建理论研究,及时推出“三零”单位创建系列重大研究成果,汇聚起“山西之治”的强大合力,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效能,为服务保障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山西贡献力量。


  ◎闫喜春(山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三零”单位创建是立足山西省域特点,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实现社会治理重心下移”要求的重大思考和理论创新。山西作为资源能源型经济欠发达省份,存在生产事故、群众信访、各类案件高发频发等问题。同时,山西作为首都“护城河”,肩负着以一域之安全拱卫首都、保卫北京的重大使命。“三零”单位创建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要坚持以深化认识内涵,明确目标任务为核心,制定“三零”单位创建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规范和基础概念,“三零”单位创建制度体系的设置必须严谨规范且符合法律规定;“三零”的创建主体是在不断动态变化的,既要做到全面覆盖无死角,又不能包罗万象、包治百病;“三零”的“零事故”“零信访”“零案件”有明确范围和特定界限,标准就是是否影响社会稳定,是否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零”创建过程中的责任划定应该是科学合理的,要真正实现运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开展社会治理。要以推动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山西样板”为目标,聚焦“三零”创建的未来发展,着力思考“三零”创建的制度完善和发展路径,确立更加科学的考核标准,设定更加合理的目标愿景,达到更加高质量的建设水平。


  ◎孙兴玲(山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是山西省委省政府聚焦影响山西公共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而提出的战略部署,这一部署是推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山西版“枫桥经验”,更是深化平安山西建设,提升基层干部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手段,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目前形成的实践经验:一是全面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彰显公共政策的价值导向;三是强化责任落实,体现目标管理的科学性。


  ◎崔云朋(山西省社科院内刊信息部处长)

  “三零”单位创建是转型蹚新路社会治理的大逻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丰富和发展。“三零”单位创建蕴含着创新思维、系统思维和辩证思维,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三零”单位创建蕴含着实事求是的思想理念和对社会运行规律的深刻认识与精准把握,体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三零”单位创建蕴含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统一。建议创建“三零”指数,打造平安状态的“晴雨表”、社会风险的“预警器”、辅助决策的“信息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周瑞玲(山西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

  “三零”单位创建作为山西法治领域的重大改革实践,是通过关口前移着力化解上访、安全事故、治安案件可能引发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增进地方治理能力,把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愿落实到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堪称“枫桥经验”的山西版本。深化“三零”单位创建要充分贯彻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新理念,更紧密结合山西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促进“三零”单位创建落地生根,发挥实效,继续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韩永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山西实践“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夯实了党的基层组织执政根基与地位,加强了基层组织社会治理能力与水平,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优化了山西省的营商环境,传承与发展了“枫桥经验”,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

  山西“三零”单位创建有新的特点,即在“自治、德治、法治”基础之上体现“政治、智治、共治”。“政治”指的是“三零”单位创建始终坚持并加强党的领导;“智治”指的是在“三零”单位创建发展创新要从硬件、软件两个方面不断强化,打造智慧型“三零”单位创建,包括“文化启智、网络兴智、诊所助智”;“共治”指的是“三零”单位创建以人为本,关心每一个人,服务每一个人,发展每一个人,实现共治和谐,共存发展。


  ◎尚建军(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

  “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省公安厅坚持“打”“防”结合,两手抓两手硬,全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八类案件、命案均大幅下降,有力推动了社会治安状况明显改善,得到公安部和山西省委高度肯定和群众广泛赞许,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但是,实践中还存在宣传发动不到位、创建责任不清晰、信访维稳工作未形成合力、考核体系不完善等问题,建议加强宣传发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同时完善工作责任制和风险隐患评估预警机制,进一步提升“三零”单位创建质效。


  ◎王天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零事故”创建工作目前存在创建主体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强、风险辨识能力弱、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扎实开展创建工作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举报激励机制,引导全民参与创建;二是要在行业指导上下功夫,指导各行业提高工作标准、规范工作流程、加强行业监管;三要在夯实基础上下功夫,压实创建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安全达标升级;四要在安全上下功夫,加强对人对物安全管理,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提升安全水平。


  ◎侯永霞(山西省信访局副局长)

  山西省信访局突出法治导向、“清零”导向、群众导向,全面推进,加强“两个统筹”控新治旧,强化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实现全省信访总量、走访、越级访“三下降”,规范化水平、基层治理能力、网上信访占比“三提升”。下一步,运用战略思维谋划工作,历史思维把握核心要义,辩证思维掌握工作规律,创新探索工作路径,法治思维规范创建水平,底线思维防范创建风险。


  ◎高红霞(太原市迎泽区老军营街道新建南路第二社区党支部书记)

  新南二社区在“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中,强化党建引领,汇聚强大合力;立足三个坚持(坚持宣传全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动态管理、坚持目标导向挂图作战),筑牢创建基础;抓实“三治”融合,提升创建温度;聚焦“三零”目标,打好创建“组合拳”,打造平安幸福社区,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满意度。


  ◎温才(介休市宋古乡三道河村党支部书记)

  三道河村坚持党建引领,运用“三治融合”创建“三零”单位,实现由乱到治。一是打造过硬支部,采用“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二是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确定发展方向,激发内生动力;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章立制,签订村民自治承诺书,形成专人直管、中心监管、党员联管“三管三治”的良好格局。


  ◎赵保宝(吕梁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吕梁市抓住四个重点,推动“三零”单位创建取得实效。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四是坚持“三治融合”,努力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效机制。


  ◎王镒(阳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阳泉市“三零”单位创建过程中,从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方面入手,探索密切联系群众、回应民生需求、服务国家战略和提供公共服务新路径。一是通过“三零”单位创建全面化、协同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推动地方治理体系现代化。二是依托“三零”单位创建中所蕴含的高绩效、高品质、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促进地方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张东红(临汾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临汾市委政法委将“三零”创建与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一体推进、系统部署,以“六制同步”推进创建工作。一是以四级党组织为引领,建立各级“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二是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导,推进依法行政;三是以县域创建为单元,形成排查预警机制、定期研判机制、多元解纷机制、分级负责机制“四制联动”;四是以行业治理为重点;五是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平安建设工作格局;六是落实信访维稳干部包保责任,基层社会治理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