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坚持将政协委员履职与做好本职工作融为一体
——访全国政协委员巩富文
“去年全国两会上,我提出的民间借贷利率调整的提案内容,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不久前,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在谈到过去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时,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巩富文是一位资深的司法工作者,也是一名专家型领导。无论是作为全国政协委员,还是担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始终坚持将政协委员履职与做好本职工作融为一体,把建言资政自觉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与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自2013年开始担任全国政协委员至今,巩富文已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涉及政治、经济、法治、金融、外贸等方面的提案120多件。每份提案,他都坚持做到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扣群众最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巩富文常这样说:无论何时,也无论身处何处,他都愿用毕生所学,为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尽绵薄之力;他都愿将毕生精力,投入到法治中国建设中并为此勠力前行。
提案促成民间借贷新规发布
近年来,巩富文持续关注和研究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问题,他希望通过司法审判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据了解,民间借贷案件是司法审判中最为常见的案件之一,也是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类型。2019年6月26日,审计署官网发布的《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民间融资方面,渠道相对多元,但小额贷款公司利率一般为10%至20%,民间和网络借贷利率多高于30%。一些银行要求民营企业续贷时先还旧再借新,企业不得不通过民间借贷等高成本渠道筹集‘过桥’资金,延伸调查的393家企业‘过桥’借款年化利率最低36%、最高108%。”民间借贷市场的实际利率远高于民间借贷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基于此,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亟须做出新规定。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对依赖线下生产经营的实体制造业、餐饮业、传统零售业产生较大影响,如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发挥民间金融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功能,有效化解金融系统内部问题以维护金融秩序成为巩富文重点思考的问题。
在2020年全国两会上,巩富文向大会提交了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提案,建议对民间借贷司法政策进行修改完善。在这份提案中,巩富文提出,2015年8月确定的“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利率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问题,民间借贷的高利率影响国家宏观调控、扰乱了金融秩序,高利率诱导资金“脱实向虚”阻碍了实体企业健康发展,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高利率加重了借款人负担、不利于社会安定,高利借贷滋生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高发。提案提出不久,主流媒体围绕民间借贷利率过高存在诸多弊端等,对巩富文提出的建议进行报道。
“民间借贷利率问题中,影响最直接或者影响最恶劣的问题莫过于高利贷的问题。当前我国大量中小企业存在融资困难的情况,这给了高利贷存在的现实基础,而高利贷攫取实体经济的利润超过一定限度,就会导致规模性借贷危机。”巩富文表示。
提案提交后,巩富文多次就此话题组织专家和一线法官研讨。2020年7月15日,在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巩富文就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问题与一线法官进行了认真讨论。在巩富文指导下,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多次组织审判骨干和专家学者研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问题,并且广泛听取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意见。这些实践活动更加坚定了他推动降低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的决心。
值得一提的是,巩富文关于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提案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视,并出台了相关文件。特别是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民间借贷新规,其中最为瞩目的是大幅调低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而此前,在民间借贷新规发布前的论证会中,巩富文受邀作为专家在大会上作了20分钟的发言,他就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的条款进行充分阐述,为推动民间借贷利率新规顺利发布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幅调整民间借贷司法保护上限,能够引导民间资本‘脱虚向实’、有效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严厉打击高利贷,从而更好体现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巩富文说。
对于提案能被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采纳,巩富文欣喜之余也表示:“当一名政协委员,不光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能在履职中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我觉得很光荣,也是我的责任所在。”
保护知识产权
就是保护创新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关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问题的同时,巩富文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知识产权保护上。
事实上,自2017年巩富文担任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分管全省民商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以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就是其重心之一。期间,他通过调研陕西知识产权审判现状,不断提高对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认识,提出了陕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3116工程”,即应对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速快、专业技术性强、审理难度大三个严峻挑战,建设一个创新审判平台,打造一批精品案例,构建座谈、联动、协调、创新、合作、通报六项协同机制。
在全国两会上,巩富文还先后向大会提交了“加快制定知识产权诉讼法”“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打造‘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高地”等多份提案,这是他立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践的成果体现。
据了解,2020年,陕西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308件,其中,包含刑事案件93件,民事案件5215件;审结5163件,其中,包含刑事案件78件,民事案件5085件。结案率为97%。这些案件涵盖了专利案件、商标案件、著作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等知识产权纠纷常见类型。
在巩富文的指导下,陕西法院在审理新型、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中不断提出新思路、新方法,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不断提高。
2020年12月1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巩富文对发布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年度报告(2019)》《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确定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进行介绍。巩富文表示,这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举措,是陕西法院从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求,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
巩富文告诉记者,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这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介绍,根据相关统计,我国每年受理超过40万件知识产权案件,已成为审理相关案件特别是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也是审理周期最短的国家之一。
面对知识产权审判新形势,巩富文表示,陕西法院注重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不断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学习,在每一个知识产权案件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同时,重视总结知识产权审判经验,出台指导文件,制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树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理念。
2021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巩富文向记者表示,作为一名全国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时候,对策建议一定要科学合理可行,同时要尽最大可能,把陕西三秦父老的声音传递出去,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建议。今年,他将继续在专业领域建言献策,相关提案正在准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