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学生一时糊涂陷网络诈骗 检察院深入调查还原真相
本报讯(记者田雄 通讯员冯昌波) “求职中没有受到任何歧视,已经接到过几次笔试面试的机会,目前已有了一份自由且合法工作,但不是特别满意,还在继续投简历。”2021年春节前夕,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回访去年办理的一起网络电信诈骗案时,当事人连某某这样说。连某某是河南省某大学大三学生。去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宅在家中的他因为一次兼职实习,不慎落入网络电信诈骗陷阱。
一年前,即将大学毕业的连某某打算利用寒假时间,找个单位实地实习,为毕业找工作积累经验。然而,不巧的是赶上疫情,面试存在困难,连某某只能通过网络寻找工作机会。某天,连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有人贩卖廉价口罩,3000个只需要1500元,连某某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在没有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转账向陌生人汇款1500元。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汇款之后,对方立即将其拉黑了。此时,连某某才意识到自己碰上网络电信诈骗了。
“1500元可是我在学校两个月的伙食费。”原本想靠卖口罩赚钱却反被骗的连某某越想越不甘心。法律意识淡薄的连某某没有选择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是想“照猫画虎”用同样的诈骗手段来挽回损失。他在网络上搜索各种与买卖口罩相关的群,加了群之后就在群里发卖口罩的信息。之后,陆续有二十几个人单独加了他的微信,同时也收到了4000多元购买口罩的预付款。收到钱之后的连某某,立即将对方微信删除……
2020年2月10日,本案的被害人之一韩某某到桐乡市公安局报案,3月6日,桐乡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将连某某抓获归案。3月26日,桐乡市公安局将本案移送桐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桐乡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认为疫情防控期间兼职工作难找、网络信息难辨真假、大学生缺乏法律维权意识和途径等是本案案发的主要原因。而一旦贴上受过刑事处罚的标签,对本来面临巨大就业择业压力的大学生来说无疑是难上加难。承办检察官为连某某惋惜的同时,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努力为本案寻找刑罚的替代方案。
2020年4月17日,桐乡市检察院就本案召开听证会,同时邀请了法律专家、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为了对连某某在校学习表现进行更深入的社会调查,承办检察官特意视频连线了他在大学期间的辅导员。连某某的同学也旁听了本次听证。桐乡市检察院通过此次听证会进一步了解到,连某某在学校期间一直表现良好,成绩优异,常常勤工助学,靠做各种兼职来赚取生活费,此次是一时糊涂才犯下大错,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本案从轻处理。另外,针对本案涉案金额不大,情节较为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又鉴于连某某是初犯,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对被害人均作出了退款赔偿,最终桐乡市检察院对连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改过的机会,今后一定做一个学法守法的公民。”连某某由衷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