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最高检发布全国检察机关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共7件,集中反映各地检察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此次发布的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主题为“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主要围绕四方面内容:

  一是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河南省检察院和省河长办通力合作,推动建立了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为推动该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二是健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效果。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各级检察院一并调阅全省各级法院民事审判卷宗、民事执行卷宗的正卷、副卷,打开了民事检察监督向更深层次推进的通道。

  三是健全检察机关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构建与司法责任制改革、规范检察权运行要求相适应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研发“案件码”程序,对提前介入及审查逮捕案件实行源头控制、动态跟踪、全程监督。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专业能力专业素养,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专门技术人员专业特长,为推进“四大检察”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思维与监督办案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