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岩:创新应对北京冬奥会法律业务新问题

  日前,在2022年亚运会法律问题研讨会上,北京市法学会体育法学与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岩,在书面发言《北京奥运会和冬奥会的法律实践》中提出,要创新应对冬奥会法律业务新问题。

  刘岩曾担任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参加过北京申办2000年奥运会、2008年奥运会、2022年冬季奥运会工作,参加过北京2008年奥运会及残奥会的筹备、运营、善后业务,牵头组织团队全面开创我国奥林匹克法律实践。

  刘岩认为,在京冀两地,特别是在与冬奥会关系密切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中,必须树立法治冬奥意识,加强法治冬奥的宣传与教育。在此基础上,尤其要加强对近年来举办大型体育赛事重大涉法问题经验与教训的总结、分析,对新闻媒体做出必要的规范、指引,使其在报道北京冬奥会筹备、组织工作时,做到既宣传造势,又杜绝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不符合奥林匹克规则)的言论与影像。

  针对京津冀协同发展、拆迁、建设、交通、污染治理、旅游、招商引资等同冬奥会关系密切又非冬奥组委承担的工作,刘岩认为,对内应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对外宣传应与冬奥会本身明确区别,避免违规使用冬奥保障工程、冬奥项目、冬奥产品、冬奥活动等名目,以免违反国际规则和申办承诺,防止非正常摊高北京冬奥会组织成本和冬奥组委预算。

  有关北京冬奥会的行政执法,刘岩建议,应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特别是在依法查处盗用北京冬奥组委名义、奥林匹克标志侵权、假冒冬奥会特许商品和赛事票证等案件方面做好预案,针对重点区域和时段的行政执法资源应优化、整合,组织市场监管、城管、公安、文化与旅游等部门齐抓共管,主动纳入日常巡查、整治的范围,并对常规的执法权限、分工做出必要调整或临时安排。

  刘岩表示,针对北京冬奥会法治环境,有些学者、律师比较关注北京市同河北省暨张家口市的地方立法协调问题。他认为,京冀(或京张)两地的行政执法协调问题更为重要,更值得调查、研究。与其谈论地方立法协调问题,不如积极设法解决地方行政执法协调问题。

  他建议,有关部门和冬奥组委,建立健全与北京冬奥会重大决策相关的前置性法律咨询论证和审核机制,并支持和加强法治冬奥的学术研究。针对奥林匹克法律事务的最新动态,应加强学术研究、制定应对策略,充分发挥学术团体、教育科研机构和法律实务机构的作用,积极推动法治冬奥研究成果转化为法治实践。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冬奥组委法律业务存在着为数不多的新情况、新问题。譬如,冬奥组委征集活动、软件系统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线上平台设计的合规问题,国际奥委会数字参与合作计划关联的法律问题,奥林匹克财产过程化移交事项等等。为此,刘岩建议要创新应对北京冬奥会法律业务新问题,提早防范法律风险。

  刘岩提出,面对北京冬奥会法律业务新问题,一方面必须坚守法治理念,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依法办事;另一方面必须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来解决疑难法律问题。

  刘岩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给国内国际体育赛事筹备与举办带来巨大困难。东京奥运会因为疫情被迫延期举办,导致包括法律问题在内的一系列问题。他认为,如果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在2021年秋冬季进一步恶化,则可能干扰北京冬奥会如期开幕、正常运营,引起诸多法律问题集中爆发。为此,应在冬奥会涉及的各个法律领域中提前做好应对预案,事先依法采取必要措施或恰当安排,防范疫情及其他情势变更、不可抗力导致的法律风险,避免或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