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布首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
本报讯(记者王涵) 2021年1月1日,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以及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最高法发布的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司法解释涉及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民法典担保制度、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声音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居住权、保理合同等案由。
新的司法解释全面准确贯彻了民法典的精神。比如,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树立优良家风,在废止原7件有关司法解释基础上,分别制定了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等2件司法解释。其中,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对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作了相应完善。依据其中规定,父母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或者确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或者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再如,为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废止原7件有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劳动争议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2件司法解释。另外,物权编司法解释,相应增加了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居住权”等新型用益物权。
关于现行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据介绍,民法典颁布以来,最高法对591件现行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的原则是:凡是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确保司法解释符合民法典规定,确保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清理结果具体包括三种情况:与民法典规定一致的共364件,未作修改、继续适用;对标民法典,需要对名称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的共111件,经修改颁布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废止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116件,自2021年1月1日起失效。最高法还根据同样的清理原则,对2011年以来发布的139件指导性案例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2件案例不再参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