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日前,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起的长三角首个中级法院司法协作联席会议举行,《上海二中院 江苏苏州中院 浙江嘉兴中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正式签约。
这是三家法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沪苏浙皖四地高院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要求,助力一体化示范区率先实现变革、发挥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三地中院将汇聚法治力量,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