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洛阳瀍河区法院千里执行 为民服务
本报讯(记者尤来安 □王红喜 通讯员魏奇峰) “感谢瀍河法院领导重视,干警给力,是你们执行干警来回奔波近5000多公里,不辞辛苦、抽丝剥茧,找到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并进行查封,使得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有了保证,我们为法院的付出和努力点赞!”近日,申请执行人殷某激动地对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人民法院表示感谢,并将一面写有“千里执法,为党增辉”的锦旗送给了瀍河区人民法院。
殷某与王某等人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在瀍河法院开庭审理后,最终判决王某等人依法偿还殷某本金360余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王某等人户籍所在地在2000多公里外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而且对外借款较多,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也多,名下的财产已被多个法院查封,执行干警找不到王某等人名下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最后只能轮候查封部分房产。
近日,查封的时间即将到期,申请执行人殷某和其代理律师将续封申请交到瀍河法院。由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时间较长,在听取案件承办人的汇报后,瀍河法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案情,认为该案情况较为复杂,为早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将案件执结完毕,派执行干警霍振武和赵海洋到牡丹江市当地法院了解王某等人其他涉诉案件执行进展及被轮候查封的房产情况。
霍振武和赵海洋接受任务后,立即赶赴2000多公里外的牡丹江市,先后到当地多个法院了解王某等人其他涉诉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并到被查封的房产现场实地查看,但均无进展。之后,二人来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被执行人房产查封情况,确定王某等人名下房产大部分都已经被当地法院拍卖处置,经细致梳查,终于发现王某名下还有3处门面房约260余平方米,二人随即现场办理了房产查封手续,从而为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实现提供了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