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额尔古纳市检察院为未成年人提供检察保障

  本报讯(通讯员孙勐) 近年来,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执行“惩、防、教、治、责”五字工作要求,依托精准办案,着力惩防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用好“惩”字,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用好用足“惩”字,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依法准确提出量刑建议,确保罚当其罪,惩治到位。做好“防”字,防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发生。办案中注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定系列制度;生活中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平台,推出“未检云课堂”法治课,通过线上课堂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中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从教育行业内聘任22名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让教育系统成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的“外援”。讲好“教”字,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地开展远程视频跟踪回访,在保障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抓好“治”字,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健全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检察机关、学校、社区和家庭四位一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网络。扛好“责”字,充分发挥检察职责提升办案质效。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推进未检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未检人员专业化培训,将未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