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婺城区推出“清廉村居阳光指数”

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本报讯(记者傅潇潇 □蒋定国 通讯员婺纪轩) 今年以来,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导向,以群众“感知度”为中心,创新推出“清廉村居阳光指数”,努力让群众感知“清廉村居”建设的成效。

  “阳光指数”对标“清廉浙江”建设六方面内容,紧紧围绕“清廉村居”建设总目标,把“政治清明、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淳”四项作为一级指标,从“目标、要求、内容、举措”等纬度逐级扩展形成四级指标体系,使得评价体系由平面式向立体式发展。设置“职能部门系统组、清廉村居建设参与者组和社会公众组”三大类别评价主体,实现评价主体由单类型向多类型扩充。同时,采取专业评价、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第三方随机走访和街头问卷等多种形式对辖区内所有村居开展评价,实现评价方式由单向性向互动性转变。

  此外,“阳光指数”还将群众关注的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建设、干部小微权力运行作为重点评价内容,切实将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作为“清廉村居”建设的发力点,以此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据了解,在最新一期“阳光指数”评价中,参与评价人员覆盖婺城区273个村社,村社覆盖率达100%,参与度最高的村有65%以上的群众参与了对本村的“阳光指数”评价。

  据了解,该“阳光指数”综合体现了“管住权力、解决问题、推动发展”导向,它有效激发了查找监管盲点的制度效益、营造了赶超氛围的环境效益、封堵权力寻租的治理效益,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效益提升。接下来,该区还将通过“阳光指数”在评先评优、资金拨付、绩效奖励等方面的综合运用,与美丽乡村、平安考核、法治督查等更多考核评价机制进行有机链接等,持续推动“阳光指数”在更多场景的应用,推动实现“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美丽村居在阳光下发展、百姓生活在阳光下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