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怀柔区法院:涉“醉驾型”危险驾驶案被告人均获实刑
本报讯(记者任文岱) 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2017年至2019年间该院受理的125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情况进行通报。根据通报内容,125起案件中,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未有宣告缓刑的情况。有89起案件系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在处理事故时发现了醉驾行为,占比高达71.2%。
据北京怀柔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惩治、预防作用明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依然是较为高发的犯罪类型之一。
据介绍,2017至2019年,该院共受理“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125件,占刑事案件总数的14.2%。涉案的125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实刑,未有宣告缓刑状况,主刑为1至5个月的拘役,并处1000至5000元罚金。综合来看,此类案件审理周期较短,均在10日内审结,服判息诉率为100%。
从数据上看,“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在主体及案情上的集中性特征明显。就犯罪主体而言,98.4%为男性,40%年龄在30至39岁之间。就案情而言,驾驶工具82.4%为小客车,摩托车占比16.8%;案发原因28%为例行检查时查获,71.2%为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案发时间皆集中于晚7点至次日凌晨5点之间,案发地点多集中于城区。
为有效防范“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发生,怀柔法院建议强化法治宣传,确立重点人群、重点行业,开展“定制式”“联合式”普法,丰富线上、线下宣传手段,实现“醉驾”知识全民化;倡导积极健康的酒文化,逐步改变劝酒、派酒等不良风俗习惯;加强综合共治,相关部门合力建立打击“醉驾”行为的常态化纵横联动机制,倡议用人单位加入“醉驾”教育并纳入考核内容,倡导街乡建立文明驾车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