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个检察院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隆重表彰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和新一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河曲县人民检察院等112个检察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等3个集体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主任杨红萍、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杨希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