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共议法治人才培养

  日前,郑州大学法学院举办建院40周年纪念活动暨“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学一流学科建设高端论坛”,邀请来自全国30多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及校友200余人共商我国法学教育发展大计。


  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优秀法治人才

  “国家治理现代化更需要优秀的法治人才。”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王振民,结合历史及当下疫情防控经验表示,应该用法律形式记载历史,为人类战胜瘟疫提供经验。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说,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一流的法科人才,法学生要高度关注国家治理的现实问题,高度重视公共政策在治理过程中发挥的作用,特别是党规国法的重构,要以民法典为契机,重新认识公法与私法的关系。

  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孙志煜说,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研究、解决基层治理的一些突出问题,比如西部因地区条件限制法律顾问制度在农村地区推行等。

  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秀全说,法学研究不应只注重重大项目课题攻关,更应该研究社会治理以及人们生活中的疑难问题,尤其是实践中的法学前沿问题、社会治理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轶认为,面对国家治理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没有可借鉴的经验,需要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这一过程,也是对中国民法学解释力进行检验的过程。步入后民法典时代,在民商法治体系中,构建中国民法学的解释力、回应力、想象力任重道远。

  上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凤章认为,培养中国的法治人才就是在塑造中国的未来,除了法律知识的传授,还应重视法律伦理和法治思维的培养,其中最重要的是民法教育,应在课程设计上加大民法课时,改善民法教育和学习方法。


  人才培养应注重多元化

  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表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法学教育改革的制度背景,高校法学院应重视国际化人才培养,构建国内外交流对话机制。在课程设置上,立法学学科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复合型的课程定位培养决策型人才。在教学方法上,应采用立法模拟论证会、立法调研、起草法规草案等方式,重视实践育人,通过“双师制”的设置兼顾理论和实践教学。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张世君认为,将“思政”纳入教学课程是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评价标准和考核指标,应以培养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为目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本科教学,在专业课教学过程中有机地融入思政课程。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对卓越法治人才的培养应从技艺美德、职业伦理和法律素养方面提出要求。

  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曹险峰认为,法学教育不应局限于学科治理,应面向全社会,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素养和背景知识。此外,法科人才培养要改变过去法学研究中裁判者的思维模式,更注重多元化培养,立足于中国进行法学教育。

  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苗连营表示,未来10年,高校法学院应进一步完善一流法学学科培育建设规划与机制,强化学科组织架构建设与制度保障,以一流学科建设带动学院整体发展;完善激励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体制机制,培育和引进一批优秀学者和青年人才;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高层次涉外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