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年新选任人民陪审员22万余人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10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两周年工作情况显示,全国共新选任人民陪审员22万余人,现有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33.6万余人,与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前相比上升58.1%。一大批通民情、知民意、接地气的普通群众被选任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的男女比例更均衡,年龄结构更加合理,职业分布更加广泛。

  新选任后人民陪审员队伍主要呈现以下变化:一是随机抽选成为主要来源。各地严格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两个随机”,从当地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中随机抽选正式人民陪审员。二是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更加有的放矢。各地严格执行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不超过人民陪审员名额数五分之一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动员不同专业、行业的人员、单位和基层组织参与到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中来,用足用好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进一步满足审判工作需要。三是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增强。目前,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男性占54.6%、女性占45.4%,平均年龄45岁;研究生以上学历3.2%,高中以上研究生以下学历87.4%,高中以下文化程度9.4%。

  截至今年6月底,各地均根据新法要求完成了第一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同时对不符合新法要求的人民陪审员,依法提请免除职务,实现了人员“有进有出”。今年初开始,部分地区已经开展第二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