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盐山县检察院一份不起诉决定挽救迷途少年

  本报讯(记者张君) “检察官阿姨,我考上大学了,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关心与帮助。”近日,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接到小辉(化名)打来的报喜电话,随后又收到了石家庄某大学录取通知书的照片,小辉的父亲也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小辉曾是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案的犯罪嫌疑人,2019年10月的一天晚上,他与三个同学一起上网,期间同学小旭(化名)接到一个电话说遇到点事,需要人过去帮忙。小辉跟随过去后才知道双方是在“约架”。为了“哥们儿”义气,小辉参与了这次打架。案发后,小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2020年2月,公安机关以小辉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盐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全面了解小辉违法犯罪原因、成长经历、家庭背景以及学校教育等方面情况。经过社会调查,发现小辉系高三年级学生,以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这一次是因为讲“哥们儿”义气、缺乏法律意识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到案后小辉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其家长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检察官经过详细审查后,对小辉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限为6个月。

  按照安排,小辉在盐山县某职业学校设立的观护帮教基地接受考察帮教。期间,检察官定期与小辉谈话、回访,督促其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参加观护基地和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并多次对他进行心理疏导,鼓励其调整好心态,积极备战高考,同时不定期与其家长、老师进行沟通,随时掌握小辉思想、学习动态。考察期满后,检察机关依法对小辉作出不起诉决定。而经过努力,小辉也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

  一份不起诉决定不仅挽救迷途少年,更让人们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情。挽救心灵、点亮希望,未检工作的意义就在于用爱心、诚心、耐心帮助迷途少年找到正确的方向,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