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旅部解读《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对《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简称《办法》)进行解读。据悉,该办法自2019年10月17日印发施行,并同时废止2013年5月印发的《文化部信访工作办法》及2014年12月印发的《国家旅游局信访工作实施细则》。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文化和旅游部组建后,制定印发的《文化和旅游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既是进一步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工作制度的具体举措,也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迫切要求。制定该办法的目的主要是文化和旅游部组建完成后,《文化部信访工作办法》《国家旅游局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已不适应职能调整变化,需要制定新的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以更好推动信访工作开展。
《办法》共6章19条,包括总则、工作职责、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责任追究、附则等6部分。它明确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范围、信访事项的提出及办理的程序规定和要求、违法违规责任追究等;强调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是信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防范社会风险隐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