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解读《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为认真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着力推进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发展改革委、林草局组织编制了《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已于2020年8月3日印发。近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就《规划》的出台背景、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生态环境部表示,《规划》针对大运河文化带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求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把大运河打造成山清水秀、绿色宜居的“美丽运河”。

  《规划》按照“一轴一带,两极四源,三区五建”的工作思路,推进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力争在“十四五”末期,绿色生态廊道基本建成,生态空间布局基本稳定,核心监控区内不符合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得到有效控制,劣Ⅴ类水体大幅削减;到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持续稳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

  生态环境部表示,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综合考虑大运河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促进大运河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全过程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目前《规划》已经出台两个月,在实施方面,生态环境部主要从落实各方责任、保证相关规划与本规划有序衔接和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