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货运代理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立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韩晓辉)9月27日,天津海事法院与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天津市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河北省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在天津海事法院举办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正式建立京津冀货运代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天津海事法院与三家协会共同签署了合作协议,向三家协会颁发了特邀调解组织牌匾,向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海上货运代理纠纷是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主要类型之一,近年来占到一审收案的近40%。开展行业调解是多元解纷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货代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此次与京津冀三地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合作建立货运代理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在纠纷特邀调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队伍建设、案件信息共享、诉讼服务事务协助、审判规则尺度统一、货运代理行业协同发展等诸多方面开展广泛合作,是天津海事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的重要举措,为天津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增添了新助力。

  三家协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京津冀货运代理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立,对于发挥行业协会服务功能,调处行业内矛盾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将与天津海事法院紧密合作,以机制为依托,加强联络,统一审判调解尺度,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