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开展“民法典与海事审判”系列研讨

  本报讯(记者李晓玲 通讯员王莹)为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助推法院审判能力和审判效率再提升,近日,天津海事法院利用已有的业务研讨平台“海法漫谈”开展了“民法典与海事审判”主题研讨活动。

  在“民法典之我见”环节,综合审判庭法官欧阳宏伟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部分的体例和亮点,并就海事审判中该编法律条文的适用进行了交流。在“目的港无人提货法律问题”的主题发言环节,综合审判庭法官曹克在对该院目的港无人提货相关案件进行详细梳理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的主要类型、法律疑难,并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对类案的处理提出审判思路,引发了参会干警的强烈共鸣和热烈讨论。

  研讨过程中,参会干警围绕目的港无人提货案件涉及的实际托运人与契约托运人的认定、目的港无收货人提货情况下托运人向承运人提货时应审查的问题及滞箱费的标准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就多个问题形成了统一的审理和裁判思路。下一步,全院干警将充分认识加强民法典颁布的重大意义,及时有效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同时以民法典学习宣传为契机,加强业务研讨,发挥类案借鉴作用,助推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