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移石造景”换“政绩”的歪风必须制止
甘肃省榆中县花费巨资,在栖云北路与312国道交汇处、栖云北路入城口处建设了两座高28米、宽145米的秦汉仿古城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造3座“小山”,670块景观石均由别处运来,大的重数十吨,小的也有1吨重。近年来,有关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报道引发不少关注,造价过亿、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甚至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十分强烈。(9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
一座城市是否宜居,能否让居民感到舒适,能否体现城市特色和文化内涵,都离不开城市景观布置。但城市景观布置不是盲目盲干,政府管理者设计建设必须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减少人为干预,城市建设项目不宜大量“移石造景”,景观建设不能追求奢华,购买昂贵奇石则更不可取。大量景观石的设置,既无生态价值也无实用价值,只能是一种形式主义城市规划行为。耗费重金“移石造景”的深层次原因,依旧是错误的政绩观作祟。奢中带奇“变味”的形象工程,是一些党员干部脱离实际、好大喜功的政绩冲动。有些财政买单的人造景观,打着“民生工程”的旗号,还暗藏着腐败交易。
一边是经济落后、民生问题亟待解决的现实困境,一边是置若罔闻、举债造景的荒诞行为,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贫困地区盲目造景的背后,是个别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观错位,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的缺失。
打着提升城市形象的幌子制造“显绩”,为个人升迁铺路,景观亮化工程成为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监督,狠杀“移石造景”换“政绩”的歪风,对任何超出地方财力、背离人民群众意愿、乱行奢侈之风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擎起问责的利剑,严厉追责问责。对搞劳民伤财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拍脑袋决策、“一言堂”决策、违法违纪等行为,严格按照党纪国法予以纠查,对其中存在贪腐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刹住“移石造景”换“政绩”的歪风。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围绕动议、规划、审批、建设等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从源头上防止“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政府和部门在城市建设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重点,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民生改善,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做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政绩。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项目、财政资金的审批,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发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绩效审计”“离任审计”的作用,监督约束领导干部规范使用权力,监督各级政府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