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第17条研讨会线上召开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9月12日,14名来自著作权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官、律师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第17条关于视听作品内容修改等相关话题进行线上研讨。会议由《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编委兼周刊中心主任赖名芳主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版权协会副理事长王迁,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长、调研组组长亓蕾,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许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郭禾等14名专家进行发言。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第17条对视听作品的分类、著作权归属及后续利用作品的获酬权等方面做了重大修改,引发专家学者和业界的广泛关注。王迁认为,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第17条第二款对作品类型和权属的规定比较复杂,不利于视听作品的传播,不利于保障交易安全。李陶表示,分散行使著作权会造成效率和安全价值的丧失,立法者应该系统研究著作权合同制度,然后尽量加强对创作者的保护。此外,从视听作品制度设计功能出发,整个视听作品分类保护的制度安排还需要斟酌和研究。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周家奇认为,这次立法应站在全社会、全产业高度看问题,要考虑我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