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房山法院乡村巡回审判为民解纷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将临时法庭搬到了百姓家门口,巡回审理了一起案件。
宛某顺与宛某飞是叔侄关系,两家在北京市房山区某村相邻而居。前不久,侄子宛某飞来到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立案。据宛某飞讲,他与叔叔宛某顺共用一条道路通行,他家出行需经过叔叔家门前,今年4月21日,叔叔家拉来沙子和水泥,堆放在宛某飞出行道路的两侧,导致他的车辆无法出行。随后,叔叔动工修建院门口,垫高路面,并欲在道路上垒墙,如果墙垒起之后,宛某飞将彻底无法从该道路通行。后经当地村委会和派出所调解未果,宛某飞告到法院,要求叔叔拆除其院门前垒高的路面,并不得妨碍宛某飞的正常通行。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希望法官到村里了解情况并开庭审判的需求,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妥善解决矛盾,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法官决定进村就地巡回审理该案。
经过简单布置,“临时法庭”在该村村委会的一间会议室内搭建起来,房山区人大、政协代表也来到巡回审判现场见证监督。承办法官贾茹没有先宣布开庭,而是与当事人及人大、政协代表一起,步行至当事人家中,认真勘察现场,并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同时也向代表们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
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没有当庭宣判。经过再三斟酌,法官认为这起案件如果只是简单判决结案,可能使两家积怨更深,不利于以后双方的相处,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尝试与人大、政协代表一起对当事人进行庭外调解。在劝解叔侄两人的过程中,承办法官还向双方释明了相邻通行纠纷案件的裁判标准。然而,侄子宛某飞依然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坚持要求通过法律程序确认自己有通行的权利,最终双方调解未果。承办法官贾茹表示,会对此案尽快作出判决。
房山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农村村民在出现相邻矛盾时,越来越多地寻求诉讼途径解决,有意识地要求法院对双方的权利内容、权利边界进行确认。此次巡回审判,河北人民法庭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使该案当事人以及旁听村民们不仅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清楚的认知,而且对邻里相处之道有了全新的认识,进而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全面振兴乡风文明提供了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