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北海公安多举措推动受立案制度改革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黄文豪) 今年以来,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要求,探索实践“一二三”工作法(即突出一个重点、强化两项措施、健全三项机制),全面深化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1至8月,北海市公安机关共受理案件12047起,受案率达到100%,同比上升23%,按时受案率进入全区前四名;共做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4662起,占刑事案件总数的99.98%,该立不立顽疾有效根治,超期立案数保持全区最低,按期立案率进入全区前二名;全市公安机关被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的案件数从2019年的13起下降至2起,下降84.6%;群众通过12389督察平台对受立案工作的投诉数同比下降68%。全市政法队伍满意度保持稳中向好态势。
北海市公安局坚持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建成四大信息系统,实现了警情的归口入网和全程回溯,有效解决“最初一公里”的监管难题。专题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视频调度会,参会人员覆盖一线执法办案民警,确保整治工作要求直抵执法末梢。组织专班系统学习《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安机关执法细则释义》《广西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以简易文字和直观图表,绘制七类警情处置和受立案的规范流程图,汇编受案立案工作学习手册,对办案民警进行六批次系统培训,切实提高了民警的规范执法水平。
健全三项机制狠抓受立案各环节工作规范运行。落实专人每日对全市警情处置、分流处理等情况进行管控,落实“每早一广播、每晚一提醒”工作要求,每日定时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处理未分流处置的警情,确保警情“日清日结”。建立由法制部门主抓,指挥、督察、信访、绩效等部门共管的联合监督机制。制定出台《北海市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工作规范》,明确受立案“七个一律”,即对警情或案件一律要当场进行网上接报案登记;对群众上门报案一律要落实“三个当场”工作要求;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报警一律要书面告知当事人;对报案人未能到公安机关报案的一律要在执法办案系统内备注;对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警情一律要进行受案登记,出具《受案回执》,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一律要在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办理,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受案、立案审查时间一律要严格时限要求。将受立案工作纳入绩效负项扣分项目,对违反“七个一律”工作要求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进行提醒、扣分,倒逼执法单位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