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检察机关严厉打击虚假诉讼
一年查办虚假诉讼案件438件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艺涞) 近年来,贵州省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职责,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对涉及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套路贷等各类虚假诉讼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取得明显成效。
据介绍,虚假诉讼主要具有4个特点:首先是隐蔽性强,手段多样,行为人一般具备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有一定的造假能力;其次,双方通常具有特殊利益关系,大多表现为亲戚、朋友或关联企业及上下级单位之间的诉讼,表面上对立,实质上相互串通,往往采取隐瞒事实、异地起诉、伪造代理手续等方式,在诉讼中默契配合,从而逃过法官的审查;再次,案件缺乏对抗性,往往以调解结案居多,举证、质证流于形式,往往采取自认、和解、放弃答辩等方式进行,以达到迅速结束诉讼程序、取得法律文书、获取非法利益之目的;最后,案件多集中于涉财领域,特别在民间借贷、房地产权属、离婚、追索劳动报酬等方面十分突出,查处难度大。
全省检察机关结合虚假诉讼上述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贵州省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指导意见》,对虚假诉讼案源发现渠道及办理措施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查办虚假诉讼案提供了切实的制度保障,破解了虚假诉讼“发现线索难”“调查取证难”“监督效果难”等问题。同时还建立了“一案三查”机制,对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都必须对其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是否违法及是否存在虚假诉讼3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使打击虚假诉讼取得了积极效果。
据了解,自2019年至今,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查办虚假诉讼案件438件,其中提起抗诉6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5件,办案数量大幅提升,有效遏制了虚假诉讼增长势头。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查办虚假诉讼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虚假诉讼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大查办力度,提升查办效率,并汇集各方力量,逐步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和公、检、法、司联合防范、查办、打击虚假诉讼协作机制,同时通过开展“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主题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诉讼”打假,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