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评选结果揭晓
去年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27万余份,采纳率达96.69%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日前,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评定结果揭晓。“北京市检察院就艺术品评奖和会员发展方面的管理漏洞向某联合会制发检察建议”“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就客运交通管理问题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等12份检察建议入选。
据了解,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优秀检察建议评选活动。活动过程中,全国31个省级检察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共向最高检报送了参评检察建议书172件。后经初评、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评审环节,12份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脱颖而出。这12份检察建议具有四大共同特点:一是形式规范,说理充分,指出的问题精准,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二是特色鲜明,为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精细化贡献了检察智慧。三是效果良好,检察建议均得到了被建议单位的回复和采纳。四是注重检察建议书发出后的跟踪督促,在支持帮助被建议单位开展整改工作上下功夫,有效促进了检察建议的落实。
获评2019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的分别是:北京市检察院就艺术品评奖和会员发展方面的管理漏洞向某联合会制发检察建议;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就客运交通管理问题向交通运输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就企业管理漏洞向某集团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上海市检察院就互联网应用商店对收录软件个人信息保护未履行管理责任问题向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就新开盘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向某物业公司、某街道办事处和房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江苏省灌南县检察院就货运APP监管问题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检察院就宾馆、居民楼治安管理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重庆市璧山区检察院就未成年人监护缺失问题向某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四川省荣县检察院就涉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监管问题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四川省崇州市检察院就基层治理问题向某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陕西省检察院就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及易地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向人防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甘肃省检察院就金融机构风险防范问题向某省级金融机构制发检察建议。
另外,据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介绍,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277482份,已收到回复192939份;已收到的回复中采纳检察建议的186544份,采纳率达9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