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学会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本报讯(记者汤瑜 通讯员何从江) 83日,云南省法学会召开七届四次常务理事会议,传达学习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张太原出席并讲话。

会上,云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彭国军传达了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并就进一步加强专业研究会党建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把党的领导融入研究会工作各个环节,积极探索符合研究会特点和工作实际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研究会党的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高研究会党的建设质量。要求研究会会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深学细照笃行,强化自我约束。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专业研究会党建联络员制度,自觉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针对错误观点言行敢于和善于亮剑发声。

张太原从六个方面对全省法学会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安排:一是全省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定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二是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担当作为。围绕此次抗击疫情的中国行动,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学者讲好依法科学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的法治故事,讲清讲透法治在疫情防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环境。三是在服务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中发挥智库作用。紧紧围绕省委重要法治建设规划、重大立法事项、重点改革举措、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涉及的法律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发挥法治智库作用,充分运用法律诊所”“法律服务站”“案件研判中心等多种形式,直接服务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四是在创新和加强普法宣传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深入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因地制宜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五是在法学法律交流中促进法治文化交往融通。积极搭建法学法律交流、学习、互鉴平台,推动法治文化交往融通,激发创新成果。六是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法学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法学会领导班子建设,支持法学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研究解决法学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