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遗失声明:购房人:何梅,身份证号:522224198511075023,于2013年4月29日订购花果园三期V区18栋1单元34层2号房,因本人保管不善,将该套房房款收据(金额126186,票据号0006491228)原件遗失,现声明房款收据原件作废,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本人自行承担。特此声明!
项栋梁、黄剑平: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幺铺)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刘远强、王艳: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幺铺)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刘平、张体丽: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幺铺)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彭茂江、贵州智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双禄钢模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彭茂江、贵州智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32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刘军:本院受理原告聂吉学诉被告刘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56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王健:本院受理原告陆飞帆诉被告伍骑、贵州亚香逸商贸有限公司、第三人王健、黄富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5民初47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伍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陆飞帆购机款299000元;二、被告伍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陆飞帆运费20000元;三、驳回原告陆飞帆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90元,诉讼保全费1520元,共计7710元,由被告伍骑负担7600元,原告陆飞帆负担11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六盘水黔合融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卓越万象商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与被告六盘水黔合融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5民初47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被告六盘水黔合融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贵州卓越万象商业地产顾问有限公司15269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352元,公告费600元,共计3952元,由被告六盘水黔合融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鲁德华:本院受理刘正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22日9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姚袓运:本院受理张明先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9月22日15时0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周继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诉被告周继忠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黔0113民初34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刘加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诉被告刘加英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黔0113民初332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李林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诉被告李林娜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黔0113民初331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朱小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诉被告朱小成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黔0113民初332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张杰: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诉被告张杰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黔0113民初34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赵天萍: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诉被告赵天萍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黔0113民初332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余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诉被告余红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黔0113民初349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周科研、唐金花、黄经云、何昆、曾立新、高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诉你们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遇节假日顺延)第三日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王娇、赫章县芝林大药房:原告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王娇、赫章县芝林大药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3民初81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被告赫章县芝林大药房、王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国药控股贵州意通医药有限公司货款16679元及逾期付款损矢(逾期付款损失从2018年5月30日起,以所欠货款为基数,年利率6%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黄朝荣、卢蓉:本院已受理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黄朝荣、卢蓉、贵州雍氏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黄朝荣、卢蓉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1民初1876号民事判决书。限黄朝荣、卢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周鸿: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卓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为举证期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时1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张少贵:本院受理陈余鹏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02民初67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张少贵于本案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陈余鹏支付人民币壹拾伍万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二戈寨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黑龙江北琴海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黑龙江北琴海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左定文诉被告何龙文、贵州经纬劳务有限公司、黑龙江北琴海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黑龙江北琴海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429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14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山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刘建民:原告杨培元、颜加兴、杨天华诉你们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现住址不明,本院无法给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罗吉宽:本院受理(2020)黔0423民初667号原告镇宁自治县家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合议庭组织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诚信风险提示书、作风建设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诚信诉讼承诺书、公正高效审判承诺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09时整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赵兴祖:本院受理原告谢芹诉你名誉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民初14145号民事判决书。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花果园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你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州百科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医科大学科技开发公司与贵州百科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铁路运输法院
张梅: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双龙博洛克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张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1025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转普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郑维刚、贵阳友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省盛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阳友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四川省盛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被执行人贵阳友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何定龙、郑维刚为被执行人。本院已依法受理上述追加被执行人一案,案号为(2020)黔0111执异6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案件听证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意见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608室公开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审查。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唐俊锋诉被告王刚(2020)黔0102民初632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判决。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周仕荣、刘群:本院受理原告张星、潘勇军与被告周仕荣、刘群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2020)黔2730民初884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梁梅花: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巿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乐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王闯: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汝江汽车租赁诉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乐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州山品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告吴明凤诉你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现住址不明,本院无法给你公司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陈仁乾:本院受理原告刘登奎与被告陈仁乾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程序告知书、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杨飘、吴水文、章振鹏: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市南明区新维气体经营部与被告贵州邦达耀辉钢结构有限公司、黄帮耀、杨超、杨飘、马云飞、第三人吴水文、章振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民初6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谢元红:本院受理原告杜瑞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0102民初24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谢元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杜瑞勇借款剩余本金4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0年3月3日起以4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25元、公告费200元,由被告谢元红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何斌:本院受理原告王平林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人民法庭(乐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林利平、马君、贵阳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花溪支行与被告林利平、马君、贵阳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11民初282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家得乐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诉人贵州新贵鑫贸易有限公司就(2019)黔0102民初567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任新明:原告贵州龙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晶鑫宏达科技有限公司、龙里宏基商贸物流开发有限公司、王伟、沈鸣、任新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2730民初2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罗天琼: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遇节假日顺延)第三日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张作华、胡建琴:本院受理的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张作华、胡建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403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60日内到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杨发林、张永书、冯文艺、王才铫、章枝栋、吴俊才、武铭、赵军、颜修文、张军、伍名城、张绿桥、宋胜才、杨琛、王洪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白云支行诉杨发林、张永书、冯文艺、王才铫、章枝栋、吴俊才、武铭、赵军、颜修文、张军、伍名城、张绿桥、宋胜才、杨琛、王洪仁信用卡纠纷十五案,因本院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为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答辩和举证期满后(遇节假日顺延)第三日九时三十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判决。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新沂市新丰面粉有限公司、李鑫: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刘凤娥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黔0102民初1656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贵州广亿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市南明区兴隆建筑设备个体租赁部与被告贵州广亿投资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5民初81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被告贵州广亿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贵阳市南明区兴隆建筑设备个体租赁部支付欠款67140.41元及资金占用利息3189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58元,公告费600元,共计2158元,由被告贵州广亿投资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不领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贵州胜庆红兴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黄飞: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毛洪星诉你们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黔0102民初8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杨远华、李加贵、贵州路易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贵州鸿业黔城置业顾问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州路易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追加被申请人杨远华、李加贵作为(2019)黔0102执174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2019)黔0102执异2999号执行裁定书。判决如下:追加被申请人杨远华、李加贵作为(2019)黔0102执1747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各方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法院提起诉讼。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陈启章:本院受理罗来兵与陈启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0602民初1834号,因你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庭审适用程序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判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10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
陈启章:本院受理罗来兵与陈启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黔0602民初1833号,因你长期在外务工,无法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