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联体管理办法出台各地医联体建设有了明确方向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在此之前,国家卫健委将医疗联合体建设作为构建分级诊疗制度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在全国118个城市、567个县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医共体建设,逐步实现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各地积极探索,涌现出一批典型经验。

《办法》规定,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应当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实施网格化管理;坚持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不变,切实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引导医联体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疾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

《办法》要求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施网格化布局管理,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加以规划、布局、建设。发挥地市级医院和县级医院以及代表区域医疗水平医院的牵头作用,同时鼓励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各种形式的医联体。

《办法》明确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办医参与的积极性,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医联体。要求医联体发挥对基层的带动作用,根据患者跨区域就诊病种及技术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统筹专科联盟建设,还应当结合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以委属(管)医院、高校附属医院、省直属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为主要牵头单位,重点发展面向边远、贫困地区的远程医疗协作网,完善省-地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