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

  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通知》以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为主攻方向,以弥合城乡数字鸿沟、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为重点,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到2021年底,试点地区数字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数字鸿沟明显缩小,乡村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水平大幅提高,依托互联网开展的农村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乡村数字治理体系基本完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乡村网络文化繁荣发展。通过试点地区在整体规划设计、制度机制创新、技术融合应用、发展环境营造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为全面推进数字乡村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通知》提出,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开展数字乡村整体规划设计;完善乡村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探索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新模式;完善“三农”信息服务体系;完善设施资源整合共享机制;探索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

  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和提炼试点地区产生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做好典型案例征集、经验交流与示范推广,带动面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