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县检察院积极推进案管工作

本报讯(记者惠晓锋曹文娜)今年以来,宁夏平罗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发挥案件管理工作职能,努力实现案件管理工作运行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常态化,不断提高司法办案水平。

贯彻一个结合,提高案件质量。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采取一人审案、一人收案双人合作相结合的模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从案件管辖、犯罪嫌疑人的年龄、办案期限、文书制作、强制措施、涉案财物等几方面开展审查工作,把好案件受理关,确保所有卷宗材料规范完整。

实现两个转变,深化阳光检务。转变监督方式,强化内部监督,从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案件公开等方面对系统内案件办理流程实行全面监管,督促检察官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转变公开方式,通过微信、微博及门户网站宣传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流程,增强公众对于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的了解,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87份,程序性信息325条。

做好三个服务,构建便民窗口。做好群众服务工作,加强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大厅设置案件办理信息滚动屏,方便来访群众了解案件办理进度,设立案件信息查询热线,共为群众提供案件信息查询120余次。做好律师接待服务工作,优化律师接待场所,及时接受和转送有关申请和查询,依法保障律师会见等执业权利,为律师提供案件电子卷宗44件次,有效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做好业务部门服务工作,在履行好案件流程管理、案件巡查统计等基本职能的同时,为各业务部门提供检察综合分析报告和数据,发挥案管助手作用。

确保四个严格,促进执法规范。严格案件流程监控,从案卡填录、文书制作、流程节点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加强案件管理工作,针对办案不规范问题发出流程监控通报6期。严格涉案物品管理,紧抓案件受理环节,认真核对公安机关移送涉案物品并及时存放入库,定期安排专人核查清点,确保涉案财物保管不出纰漏。严格案件质量评查,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出台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所有案件进行全面、规范评查,旨在堵住具体操作上的漏洞,共评查各类案件358件,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类案问题10个。严格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学习案件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抓常、抓细、抓长,真正把规范案件管理落实到司法办案中,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