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哈尔滨市法学会探索创设群众性互助法治宣传新平台
为法学研究和法学实践注入新动能
本报讯(记者庄德通 通讯员陈亮) 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民法典,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枫桥经验”,在全社会形成自学、互学、比学、求学的法治建设新风尚,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学会在群众中探索开展了“法律互助活动”。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法律互助活动旨在积极发挥法治宣传工作的群众性、自发性和自觉性,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成为群众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习惯的一种尝试和创新。该活动改变了“我讲你听”的传统法治宣传工作方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组织群众互助学法用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哈尔滨市法学会整体法学研究和法学实践注入了新动能。
据了解,此前哈尔滨市法学会特地召开法治宣传创新发展工作座谈会,与该市道里区、南岗区、松北区、阿城区和尚志市等5个区县(市)法学会和社区书记进行座谈,探讨活动开展的方式方法,对采取突破传统法治宣传自上而下、讲座式、广场式等固有形式,利用线上、线下的平台资源,培养群众自发参与法治建设的热情,进而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模式,取得积极共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坚持政治性、群众性引领,采取试点打样、典型示范推进、深入指导落实等方法,以群众自主学习、法学法律专家助力、法律诊所纠纷调解、疑难法律问题专题研讨等递进方式,探索从源头解决“学、用、行”的问题。
会后,哈尔滨市法学会进一步完善了《开展法律互助组(群)活动规则》(试行),并在阿城区进行法律互助活动试点。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在已有党支部群、驻区单位群、社区工作群、商户群等建立了法律互助组(群)31个,参与群众2000余人。6月17日,哈尔滨市法学会在阿城区祥泰社区举行了法律互助活动启动仪式。
据了解,根据法律互助活动计划安排,6月末,哈尔滨市法学会将在该市道里区、南岗区、松北区、尚志市示范推进;7月末,将在全市整体推进。该市法学会、县(市、区)法学会将每天在互助组(群)中通过法治“鸡汤”、法治新闻、以案说法、律师我读你听、身边法律知识百问百答、法律解析、在线法律培训等方式,以及推进“网红”讲法、微信朋友圈和工作群学法等措施,使法治抵达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