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高院发布2019全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贵州高院发布2019全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本报讯(记者刘国彬 王艺涞)日前,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19年度全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报告对2019年贵州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对当前行政审判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同时还就促进行政审判健康发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如何积极有效应诉等方面提出了切实的建议,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报告显示,2019年,全省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8399件,结案16937件,结案率为92.05%。从案件分布领域看,民生类案件集中涌现,一审案件主要集中于资源、城乡建设、公安、劳动与社会保障领域,共计8492件,占一审案件总数的71.22%,其行政行为主要集中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许可、行政补偿、履行法定职责等6个方面。此外,非诉执行案件数量进一步增长,2019年全省法院共计审查2813件,同比增长2.51%,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其中因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明显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法规依据以及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等情形不准予执行974件。同时,在审判中还发现,无效诉讼比例较高,部分当事人为了给相关行政机关施加压力,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利用行政诉讼门槛低、收费少的特点,在明知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诉讼请求不合理的情况下仍然坚持诉讼,因而被裁定不予受理或受理后被驳回,形成无效诉讼案件。2019年,在全省法院行政诉讼已结案件中,无效诉讼占5227件,同比增长7.57%。此类诉讼常见于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政府信息公开等领域,案由多为不履行法定职责。
报告认为,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量及败诉率,既反映了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也反映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是判断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指标。究其败诉原因,一是执法意识缺位,诚信意识不够,权责意识不强,程序意识淡薄;二是执法程序失当,违反法定程序;三是执法实体错误,履职不当,执法证据不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四是行政复议功能、层级纠错功能、化解争议功能发挥不充分,复议程序不到位,复议决定文书说理不透彻;五是应诉不力,证据意识不强,应诉能力不足。
报告建议,行政机关应深刻分析新形势,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决策,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避免越权执法,不断强化诚信意识、程序意识、行政处置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依法纠错。同时,要重视行政程序、行政复议及其相关证据,完善内部监督,增强应诉意识,提升应诉能力,不断增进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建立行政机关应诉衔接机制,重视司法建议办理,积极反馈,做好源头预防和矛盾化解工作。此外,要重视队伍建设,健全科学考评机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