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门召开协调会落实 最高检检察建议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当前,窨井盖仍存在权属关系复杂、管理单位责任意识不强、质量不过关等问题,人员坠井事件在一些地方也时有发生。”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作会议发言时说。此次会议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为成员单位的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小组召开的首次工作协调会,主题是为了落实最高检发出的第4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窨井“吃人”事件频发。据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至2019年新闻媒体报道的窨井“吃人”“伤人”事件就有70余件。今年3月16日,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印发《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聚焦当前涉窨井盖相关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少,盗窃、破坏窨井盖等犯罪适用罪名不准确、罪责刑不相适应,窨井管理部门疏于、怠于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履职不当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问题,规范从严惩处涉窨井盖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有针对性地打击涉窨井盖的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窨井“吃人”事件,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经最高检与住建部进行充分研究后,4月28日,最高检第4号检察建议“诞生”。第4号检察建议由最高检发住建部,同时抄送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能源局等相关单位
“最高检关于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的检察建议书,对窨井盖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问题作了细致深入的研究分析,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窨井盖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住建部副部长姜万荣在推进窨井盖问题治理部际工作协调会上表示,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的工作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此次会议上,相关部门与会人员也表达了在各自领域针对窨井盖问题治理的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