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2020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澄江行 暨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举行
本报讯(□王蓉 通讯员段雪林) 为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结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世界环境日活动主题,云南省法学会6月10在玉溪澄江市举行云南省2020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澄江行暨世界环境日法治宣传活动。
云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彭国军介绍,为在湖泊保护特别是抚仙湖生态保护中贡献法治力量,倡导“用法律武器保护环境和抚仙湖生态”,云南省法学会将澄江市列为工作联系点,并积极动员青年普法志愿者投入抚仙湖环境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坚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依靠全社会各方力量推进环境整治,让抚仙湖得到更好的环境治理和法治保护。
据悉,活动开始前,云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赵祖莹为云南省法学会工作联系点澄江市授牌,彭国军、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杨春明为“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站”揭牌,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慧和玉溪市律师协会会长赵明贵为“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团”揭牌。参会领导为省市“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团”的律师代表颁发了聘书。
彭国军表示,“一站一团”(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站和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团)由云南省法学会统筹各方资源建立,得到了该省生态环境厅、省律师协会、玉溪市政法委和澄江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目的是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省市律师参与抚仙湖保护,参与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强化源头预防、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化法治宣传,以实际行动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让抚仙湖永远水清山绿。希望“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站”和“抚仙湖保护法律服务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应有作用,为生态澄江、法治澄江、平安澄江作出应有贡献。此外,参与抚仙湖保护的各级各部门和青年普法志愿者要围绕环境日的主题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主题,特别是针对抚仙湖保护,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多措施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扩大环保法规的知晓率和普及率,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
云南省法学会、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律师协会等单位有关同志,玉溪市法学会相关负责人、市级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青年普法志愿者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中,省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处处长管琼还为澄江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