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法学会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
本报讯(记者张君 焦新波) 6月4日上午,河北省法学会机关组织集体学习,围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邀请法学专家、教授作专题报告。河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永志主持会议。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田韶华教授以《民法典的时代意义与制度创新》为题,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历史、民法典的时代意义、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和民法典的制度创新4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全面系统的讲解,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细致解答。
与会同志们一致认为,讲座内容深刻、阐释精当,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对深刻理解民法典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是一场启迪思维的法学盛宴。
在认真听取报告后,刘永志表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河北省法学会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好、贯彻实施好。
刘永志提出,要发挥法学会及学术委员会、法治智库人才荟萃的优势,组建宣讲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要指导民商法学会研究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开展民事法律制度及相关领域问题研究;要组织座谈会、学术研讨会,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理论研究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发挥法学界、法律界学术团体的作用,做好民法典的实施者、民法典精神的宣讲者,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为法治河北、平安河北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河北省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省纪委监委驻省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河北省委政法委法治协调处有关同志、省法学会机关全体同志20余人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