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收或不收都难
智能快件箱能否成为公共基础设施
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之前,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事件甚嚣尘上。随着事态发展,该事件还引起公众对智能快件箱行业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打通快递“最后一公里”的思考。
“亲爱的用户,近期丰巢推出的会员服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司收到了来自广大用户的反馈、批评和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虚心接受……”
5月15日晚,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丰巢科技)再一次发布声明,称用户免费保管时长将由原来的12小时延长至18小时。这意味着,丰巢快递柜的“超时收费”风波中,部分小区和消费者的诉求,正式得到回应。
事实上,随着事态发展,该事件已经不再是“丰巢该不该收费”的选择题,其不仅引发了智能快件箱行业的“地震”和多场“余震”,也进一步引起了人们对消费者权益维护,以及如何打通快递“最后一公里”的思考。
“先免费后收费”
涉嫌变相侵犯消费者权益
今年4月28日,丰巢科技宣布,4月30日起,将对其旗下的智能快递柜中的超时存放快递收取保管费,普通用户免费保管12小时,超时后收取0.5元,3元封顶。
这一举动令消费者十分抵触,杭州、上海、广州等多地先后有小区宣布停用丰巢快递柜,中国消费者协会(简称中消协)、多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纷纷发声,热议快递柜免费时长和消费者知情权等问题。国家邮政局也对丰巢科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5月15日,丰巢科技发布声明称,将用户免费保管时长由原来的12小时延长至18小时。虽然其调整了免费保管时长,但是智能快递柜能否向用户收费、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等问题的讨论,仍在继续。
在此之前,消费者就对快递员未经允许将快递投入快递柜有很多不满。2019年10月起实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22条明确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显然,未经允许将快递投入快递柜的行为明显违规。
而另一个被热议的话题则是,快递员将包裹放入丰巢快递柜时,已经支付了费用,丰巢快递柜再向用户收费,就属于二次收费或者双向收费,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受到质疑。
“丰巢快递柜能否双向收费,需要根据其进驻小区的合同而定。如果入驻时口头承诺不收费,事后不经协商单方收费属于违约。”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彦杰表示。
他介绍说,还有一个问题是,丰巢科技的产品构成基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实体智能柜,另一方面是寄存服务。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到收费,还需要区分不收费是只限于实体柜体还是包括寄存服务。
北京邮电大学邮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赵国君则认为,从现行快递公司与用户间的契约关系与运营模式来看,用户接收快递有很多选择,可以选择上门服务,不在家也可以让快递员放门口或者再次预约上门。因此,智能快件箱的双向收费从用户角度考虑是不可接受的。
她表示,用户与快递公司有服务契约关系,智能快件箱运营者则与用户间接发生契约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非用户的主动选择,丰巢的“双向收费”虽具有市场合同保护的“合法性”,但在缺少“合理性”基础上,这种“合法性”举步维艰。
此外,姜彦杰认为,关于丰巢科技收费问题,也涉及一个互联网包括物联网发展下,产品方“先免费后收费”的业务模式与消费者知情同意权的冲突问题。他表示,很多产品方在推广业务前期,都采用免费模式获得大量用户及用户数据,但到后期逐步开始收费。
这导致的结果是,一方面,消费者的使用习惯和选择空间都在免费模式中固定和缩限,而到后期则会面临被产品方垄断性的收费要求;另一方面,这些免费推广中的产品方并没有提示免费承诺期限或说明是阶段性免费,其在拥有大量用户后直接收费,就造成消费者的弱价值被动和强需求依赖难题。
“这实际上是变相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等权益。”姜彦杰说。
巨额亏损与“垄断”争议
多位行业专家指出,丰巢科技急于向用户收费,与近年来的巨额亏损不无关系。数据显示,丰巢科技自2015年6月成立到2019年12月31日,4年来合计亏损约20亿元。
实际上,丰巢科技也并非是第一家收费的智能快件箱企业。此前,中邮速递易、日日顺乐家等智能快件箱已经开始了收费。
事实上,丰巢科技在收费之前,也探索过其他营收模式。
“去年开始,丰巢科技创设的柜体广告投放模式,就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创新突破。但是,快递柜运营企业的商业模式还是比较单一,整体发展还在探索发展中。”中国物流学会特约研究员、中国交通运输协会新技术促进分会专家委员解筱文表示。
他认为,从“一元赞赏”到“超时收费”,侧面反映出丰巢快递柜面临持续亏损压力的急切盈利心态。而如何盈利,智能快件箱企业还没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一方面从快递公司(快递员)赚钱,另一方面从用户端赚钱,这种简单“粗暴”收费模式,是不可持续的。
“市场所有智能快件箱运营主体,都存在同样的营收模式问题。从目前来看,探索营收路径有限,因为使用的受限及相对于快件量的非广泛性,其更深层的数据资产形成与使用、更深入融入产业链形成更多盈利空间的可能性较窄,因此,其营收路径应与行业顶层管理及法规设计相关联。”赵国君表示。
一波三折的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事件背后,还隐藏着人们对丰巢快递柜“一家独大”的担忧。
5月5日,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丰巢科技拟与中邮智递(中邮速递易运营主体)进行股权重组,交易完成后,中邮智递成为丰巢科技全资子公司运营。而天风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2019年,丰巢科技与中邮智递两家公司位列快递柜行业市场份额前二,两家总份额接近七成。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健在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把智能快件箱行业单独划分成一个相关市场过于狭窄。从需求替代的角度来看,智能快件箱并不是消费者的唯一选择,其可以要求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或者放在小区物业、超市等多种方式处理快递包裹。
另外,他还认为,从市场进入的角度来说,智能快件箱相关行业也没有很高的市场进入壁垒。据他观察,在多地停用丰巢快递柜后,物流服务平台“菜鸟驿站”很快就进驻并替代。从动态竞争角度来看,很难认定丰巢快递柜在相关市场具有很高的市场份额,甚至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因此,这一事件还是应从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角度分析解决。”王健说。
智能快件箱
能否纳入公共服务范畴?
针对智能快件箱收费标准、免费保管时长等问题,中消协和国家邮政局在回应相关问题时,都谈到了智能快件箱与公共服务的关系问题。
中消协指出,智能快件箱的设置是以消耗小区公共资源为代价,为越来越多小区消费者服务,因而具有小区公共服务属性。其收费标准宜参照公共服务价格管理方式确定,而不能简单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
中消协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消费者需求,既要满足消费者对普遍服务提出的更高质量要求,又要适应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服务需要,适当延伸或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和范围,提高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将小区原有投递箱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新基建”项目,纳入公共消费范畴。
国家邮政局相关负责人在约谈丰巢科技相关负责人时也表示,智能快件箱的设立和运营虽然属于市场行为,但又面对广大消费者,具有一定公共属性。该负责人表示,邮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智能快件箱、公共服务站等新业态发展的规律研究、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将智能投递设施纳入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抓紧制定新业态服务规范,探索创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机制。
赵国君分析认为,前面提到的智能快件箱纳入公共服务范畴,需要与邮政的信报箱统一形成收投平台,信报箱则需要改变目前“一户一箱”专有的运营模式,与智能快递柜整合成开放式平台。整合后的开放式平台将具有法定公共服务属性,并具有强制性物业配套场地,这将对该行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