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专栏

遗失声明:本人孙思荣,公民身份证号码522526196303046818,于2020414日不慎遗失平坝监狱警官证,警号5224175,三级警督。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孙思荣。

 

公告:我公司于20135月承建坐落于遵义路火车站的华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朝阳兴苑项目,并于20197月完成竣工验收,我公司将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撤销朝阳兴苑项目部,项目对外的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如有涉及该项目的债务,我公司为保障该施工项目相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及时申报债权,请务必携带该项目相关合同和其它有效法律文件原件到我公司联系地址进行债权债务登记,越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申报联系部门: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南明区延安南路100号亚太中心2010号,211号,221(花果园社区)。联系人:甘衡。联系电话:08518594459313809409233。特此公告。

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本院于2020324日刊登在贵州都市报第A07版第9001期的被告为梁袓才,案号为(2019)01民初1988号、(2019)01民初1988号的公告中,被告梁祖云应为梁祖才,特此更正。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廖国友、王国群: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廖国友、王国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我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罗红、王兰: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罗红、王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我院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郭兴勇:本院受理原告刘启诉被告郭兴勇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高清数字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郭荣: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市平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0403民初6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你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林升建、方振辉、福建宅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加斌诉被告林升建、方振辉、福建宅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2730民初5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通知书、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赵华: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凯鑫达建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蒲小明、赵华、重庆龙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2730民初10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胡丽:本院受理原告王涛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聂志彬:本院受理惠水县贵祥惠园林种植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以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惠水县人民法院

曾国豪:本院受理原告安顺开发区光通塑料包装彩印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的时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幺铺)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王晓波: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紫云创先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2019)0402民初61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将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贵州省坤泰交通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赵俊均、于胜周:本院受理原告朱德胜诉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即(2019)0115民初777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之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安琴: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2020)0102民初3284号,本院已立案受理,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小额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4: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陆建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2020)0102民初3286号,本院已立案受理,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小额程序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5: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蔡振业: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张声福:本院受理的原告贵州冀鲁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被告黄松、张声福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65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雯、郑熠:本院受理的贵阳花溪建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李雯、郑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16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李健:本院受理的贵州顶晟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贵阳安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贵州富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36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重庆锦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中盛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胡志弘诉贵州立鑫鸿业商贸有限公司、重庆锦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中盛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清镇市工业园区建设开发办公室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适用普通程序通知书、案件跟踪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胡永志、贵州全林企业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利军、贵州天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东山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0103民初5628号、56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文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瑞金支行诉你及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03民初69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超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万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智能迅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及遵义市汇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9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闫繁宇:本院受理贵州修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展城支行申请执行闫繁宇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46日依法对被执行人闫繁宇名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B8组团1-126单元312号房屋(权证号:黔(2016)观山湖区不动产权第0025179号)进行网络询价,网络询价结果分别为: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价格为1300049.00元,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价格为1610902.00元,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价格为1265923.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第十三条的规定,本院将以上述询价结果的平均值即1392291.33元作为评估价或市价提交淘宝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院依法委托“贵州中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本案提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辅助服务。该辅助服务工作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对被执行人闫繁宇名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B8组团1-126单元312号房屋(权证号:黔(2016)观山湖区不动产权第0025179号)以询价结果的平均值即1392291.33元作为评估价或市价提交淘宝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

吕锦锋、徐春秀: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吕锦锋、徐春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吕锦锋、徐春秀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1民初3577号民事判决书。限被告吕锦锋、徐春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熊光明:本院受理原告周权桥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0403民初53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邓光良、杨淼、桉晓刚: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桉晓刚、陈发林、阮文兵、杨淼、张明华、郭举云、邓光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郭勇、佘纯祥:本院受理原告余昌熬诉被告郭勇、被告佘纯祥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天下午1430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旅游审判庭(原黄果树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升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东山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03民初5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肖腾、汪少卿、方锡龙: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恒昌瑞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肖腾、汪少卿、方锡龙股东出资纠纷一案【案号(2019) 01民初1791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01民初179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及(2019)01民初1791号民事判决书。(2019)01民初17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肖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贵州恒昌瑞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50万元;二、被告汪少卿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贵州恒昌瑞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25万元;三、被告方锡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贵州恒昌瑞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款2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800元、保全费4270元,共计18070元,由被告肖腾负担9035元,汪少卿、方锡龙各负担451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进本院受理原告张忠全诉被告王进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张忠全于2020413日向本院申请撤诉,该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2702民初289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丁政国:本院受理的胡方庸诉你和贵阳凯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3民初343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5日向本院递交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现因原告不服(2019)0113民初343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提起上诉,现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贵州贵建恒大混泥土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黑伟娜与贵州贵建恒大混泥土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0111民初86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洪霞本院受理原告王洪霞诉被告芦国应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9)0402民初545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准予原告王洪霞与被告芦国应离婚,婚生子女芦永涛、芦丽娟由被告芦国应抚养,原告王洪霞每月支付每个孩子抚养费100元,共200元,至孩子分别年满十八周岁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

周杨、周尔仁:本院受理的原告汪晓骏与被告周杨、周尔仁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黔0111民初63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黄应铎、刘宁宁:本院受理原告贵州东方之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易融担保有限公司、黄应铎、刘宁宁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0111民初49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院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磊:本院受理原告汪富丽诉你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阳中国旅行社瑞金南路营业部:本院受理原告贵州海峡阳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被告贵阳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及你公司旅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后第三日14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被告黄文勇: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易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你方及第三人贵州宝驰宏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0181民初91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回避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

李萍:本院受理原告贵阳铁五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李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0111民初91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2019)0111民初9151号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杨昌林: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黔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昌林租赁合同纠纷两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黄建国:本院受理(2020)0423民初317号原告许小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合议庭组织人员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诚信风险提示书、作风建设告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开庭时间为20208415时整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林林、王林芹:本院受理原告付召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2民初150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李雄英、贵州佰洲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皓宇名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付安林、李雄英及第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都司路支行、贵州佰洲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李雄英、贵州佰洲信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9)0102民初326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付安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皓宇名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人民币110626元。二、被告付安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皓宇名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自2018331日起以代偿本金20549.0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违约金至2019819日止,自2018525日起以代偿本金90076.96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违约金至2019819日止,自2019820日起以代偿本金11062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违约金至该110626元清偿之日止,以上违约金总和以22125.20元为限。三、被告付安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皓宇名车销售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8000元。四、被告李雄英对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判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任勇(身份证号522730197507020011、张燕(身份证号522730198006022523):本院已受理异议人贵州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龙里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任勇诉张燕、朱流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出具的(2019)2730执保7号裁定,异议人对龙里县人民法院查封龙里县利恒步行街B-39地块3号楼28号门面的行为不服,提出异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黔2730执异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贵州盛世博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友新诉被告贵州盛世博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十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赵小平:本院受理原告黄成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黔0102民初4268号,本院已立案受理,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4: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审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