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检发布十四件“守护海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已追缴各类赔偿修复金2.18亿元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天津市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山东省招远市违建码头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浙江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等人破坏海洋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检察院诉高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等14件“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案例9件,行政公益诉讼提起诉讼案例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例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例3件。
据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自2019年2月最高检部署开展“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检察机关共摸排线索2468件,立案177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11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15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7件,民事公益诉讼3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1件。督促清理沿海滩涂固体废物126885吨,违规养殖场426处;封堵和治理入海排污口260个;治理海域面积815平方公里;修复海岸线25.3公里,河道168公里;增殖放养13436万尾,追缴各类赔偿修复金共2.18亿元。
胡卫列表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检察机关积极针对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暴露的执法监管不力、机制不顺、规划不合理、职责权限不清或交叉等问题,发挥公益诉讼作用,促进相关部门协同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