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市法学会 强化司法救助 助力脱贫攻坚

本报讯(记者周頔) 福建省福清市法学会联合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服务民生的司法价值,有序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助力脱贫攻坚。今年以来,福清市司法救助工作持续推进,已发放了多笔救助金,为刑事案件受害人提供帮助。

在福清市法学会的推动下,福清市在全国首创了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专项基金。自基金成立以来,通过干警捐款、社会捐助和财政拨款,共募得资金100多万元,并出台了《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救助专项基金实施办法(试行)》,规范基金管理。

据了解,一般的司法救助程序,需要依靠申请人向检察院控申部门提出,办案部门疏于发现和移送救助线索,难以做到及时救助。福清市法学会联合检察院控申部门与侦监、公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条线检察官建立司法救助内部信息共享联动机制,要求办案部门在办理案件中应当主动发现并及时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确保在批捕、起诉等环节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能够及时纳入救助轨道。

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直接受理或者主动依职权提起的方式,形成受理快、立案快、调查快和救助金发放快的办案模式。司法救助个案的办理周期缩短到10个工作日,帮助贫困当事人及时领取救助金,解决燃眉之急。

福清市法学会主动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参与救助帮扶,积极探索联合救助新路径,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司法救助与公力救济相结合,帮助公民行使诉讼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该会还对被救助的当事人进行持续追踪关注,着力建立返贫阻断长效机制。

通过实行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案一档,对符合救助的被害人建立刑事被害人信息库,及时搜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被害人信息,积极开展筛查和审查工作,重点标注贫困户、军人家属、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四类人群,做到应救信息不遗漏。在信息库中详细写明刑事被害人背景信息、生活来源、家庭情况、亲属关系、工作情况等,提前预判是否存在因案返贫、因案致贫,并予以精准救助。

该会还会同扶贫部门对获得司法救助的当事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回访,明确司法救助金的使用去向,及时了解被救助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并帮助当事人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逐渐实现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当事人通过低保政策进行兜底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