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大新县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
本报讯(记者罗宗明 通讯员韦碧)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向下雷镇、堪圩乡人民政府等7个行政机关公开宣告并当场送达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上述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这也是2017年7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施行以来,崇左市首次举行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公开宣告。
7个被建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公开宣告现场会,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出席。
近期,大新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县内部分乡镇人民政府在履职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使职权的情形,在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辖区废弃矿山、山谷、山脚、农田等地设立垃圾堆放场,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被侵害状态。该院经过调查核实,决定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涉案的下雷镇、硕龙镇、堪圩乡、宝圩乡、榄圩乡、昌明乡和福隆乡人民政府等7个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建议上述行政机关停止擅自设立垃圾堆放场的违法行政行为,对垃圾场及原堆放的垃圾采取环保补救措施,履行治理职责,并在两个月内将落实检察建议情况书面回复检察机关。
宣告会上,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大新县检察院调查取证各乡镇垃圾堆放场的视频。该院检察官宣读了诉前检察建议,针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以及建议整改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和阐释。检察长向7个被建议的行政机关送达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当场签收检察建议。
被建议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对检察建议认定的违法履职情况完全认可,完全接受检察建议的内容,尽管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但一定切实负起责任,完全按照检察建议要求按期做好整改,还人民群众一个干净、清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应邀出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均对检察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表示赞赏,认为该送达方式进一步落实了司法公开,提升了检察建议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希望被建议单位认真对待检察建议、依法履行生态保护行政管理职责,并按检察建议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大新县检察院检察长梁海峰表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是司法改革后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新的重要职能,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目的不在于追究被监督单位的责任,而是共同推动被监督单位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真正把公益侵害问题解决在诉前,实现检察监督和社会治理双赢、共赢、多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