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海口市检察院 开设绿色通道保障疫情期间律师会见权利
本报讯(□李艳) 近日,来自广东的余海亮律师在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远程提讯室顺利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韦某某。会见结束后,余海亮律师对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积极协助解决会见问题表达了真挚的感谢。
4月3日,海口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控申部门)收到余海亮律师的来信,该信反映其受委托代理的一起目前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的刑事案件,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看守所不安排面对面会见,该案的侦办单位因缺乏远程视频会见的条件,致使其与当事人迟迟无法会见,请求检察机关监督并帮助解决会见的问题。该院经审查认为,该律师反映的阻碍会见问题属检察机关管辖范围,其真正的目的是为解决会见问题。依据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相关通知精神,第八检察部负责人立即向该院领导作了汇报,院分管领导当即作出部署,虽然案件还未进入检察阶段,为解决律师的合法诉求,尽最大可能为他们解决会见困难问题,要求第八检察部协同院办公室尽快帮助协调,借助院远程提讯系统解决律师会见问题。
当天下午,第八检察部干警第一时间与院驻所检察室了解该案情况并与办案民警取得联系,确认来信内容的真实性后,迅速与院办公室进行沟通,决定为余海亮律师开设一条绿色通道,保障其会见权利。确认程序可行后,考虑到余海亮律师身处广州,长途奔波反复递交申请材料耗时、耗力且不利于疫情防控等多种特殊情况,为解决余海亮律师的“后顾之忧”,第八检察部干警经过反复联系沟通协商,得到了办案单位及看守所的支持,为余海亮律师填写、递交了申请表,同时与看守所商量会见时间,并向办案单位送达了相关对接文书。几天后,余海亮律师借助海口市检察院的远程提讯系统顺利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韦某某。
针对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海口市检察院积极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创新使用远程技术手段,加强与公安、法院、监管场所的沟通协调,借助远程视频建立新型办案模式,出台海口市检察机关防疫期间开展远程办案工作办法,明确进入检察阶段的案件实行远程提讯操作程序,深入推进远程提讯工作,并畅通绿色渠道,充分利用该系统帮助解决辩护律师会见问题,有力保障律师会见权利。截至4月8日,疫情期间,海口市区两级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保障律师会见权利共4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