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为民的金牌调解员

——专访贵州省法学会企业法制与发展研究会会长、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主任邹蓉

本社记者 刘国彬 王艺涞

商务调解员的工作,是将矛盾扼杀在摇篮里,营造良好的商业环境,强化企业服务职能,积极化解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一名金牌调解员在采访中坚定地对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说,这也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位金牌调解员名叫邹蓉,是贵州省法学会企业法制与发展研究会会长、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主任。她结合自己20余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不断开拓创新,以前瞻的思维,在全国律师行业开创性地创建了思语商务调解模式,并将其调解理念引入商务活动各个环节,及时发现矛盾隐患,做到提前引导,尽早沟通,使商务活动中涉及行政赔偿、刑事、民事、工程款、合同、投资等领域的数十起重大矛盾纠纷得到了成功化解。

调解小纠纷 维护大稳定

近日,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办公室见到正开展调解工作的邹蓉。对于记者提及她平时工作中所取得的业绩,邹蓉笑着说:能够及时化解好各类商务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赢得良好的社会口碑,就是对我这几年工作最大的鼓励。

在调解阶段,面对各类商务纠纷,邹蓉一般根据案情,按商务调解思维,安排一位或多位法律专家、律师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找出矛盾硬核,界定责任范围,计算诉讼成本,评估诉讼风险,然后给矛盾双方当事人提出建议,让当事人理智思考,商榷解决方案,决定进退和取舍,最终达到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目的。

预防利益纠纷是商务调解不变的初衷,解决利益冲突是商务调解的终极目标。邹蓉说,及时化解矛盾、不拖沓,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这一步至关重要。

非常感谢邹律师,如果没有她耐心专业的调解,矛盾就不会及时化解,企业的发展就会出现问题,必然会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调解现场的一位当事人对记者说。

啃下硬骨头以真心换真心

在采访中,邹蓉列举了部分让群众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比如,商务纠纷中不少案子,并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与权利义务,往往主体混同、责任交叉,如果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就可能出现前案的判决结果左右后案的诉讼主张,当事人耗时耗力又耗资金,甚至可能出现老矛盾没解决新矛盾又产生的情况,由此引发更加复杂的利益冲突。因此,矛盾双方都不愿折腾,不想打官司,而愿通过方便、快捷的商务调解方式来解决。

思语商务调解模式,有别于传统调解思维,律师智囊团主要发挥组织统筹作用,解决矛盾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当事人手里,不仅快速高效,而且可获得增值效益,两全其美。

在调解工作中,邹蓉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但她的办法总比困难多,她的职业属性让她时刻站在矛盾的最前沿,积极化解纠纷,化干戈为玉帛。她认为在调解中应打破传统思维模式,不能利用权力或地位采取压制的方式进行调解,如果这样调解,即使达成了协议,也不可能让矛盾双方口服心服,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人民调解已成诉讼之外,化解矛盾、解决纷争的重要方式,我将不忘初心,致力于商务纠纷中的大案、要案、难案,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促进社会稳定和谐。邹蓉语重心长地说。